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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查处无证粉条作坊

2014年03月05日 11:32 作者: 来源:都市时报
五六平方米的天井内只有两个瓷缸,外加一台搅拌机和一台粉条机。满是灰尘的地板上随意放着半成品,搅拌机外壳上裹着的粉末已变绿板结。这是记者昨天下午在小板桥街道办大街村382号出租屋一楼看到的场景,因涉嫌无证生产加工经营粉条,这家黑加工厂被官渡区工商局小板桥分局依法查处。

    原标题:昆明一无证粉条作坊凭手感加色素 被工商部门查处

    红薯粉浸泡在绿色的液体里

    刚生产出来的红薯粉随意地丢在满是灰尘的地上

    简陋的加工设备

    面对工商人员对生产环境的质疑,黑作坊老板一脸轻松。

      五六平方米的天井内只有两个瓷缸,外加一台搅拌机和一台粉条机。满是灰尘的地板上随意放着半成品,搅拌机外壳上裹着的粉末已变绿板结。这是记者昨天下午在小板桥街道办大街村382号出租屋一楼看到的场景,因涉嫌无证生产加工经营粉条,这家黑加工厂被官渡区工商局小板桥分局依法查处。

      市民 无证作坊藏在城中村内有1年了

      接到热线举报,昨天上午10点40分,记者来到一栋2层楼民房前,只见二楼顶的竹竿上还晾晒着一排排已经加工好的半成品粉条。一楼大门紧闭,听不见里面有任何动静。

      “有时声音很大,但持续时间不会太长。”租住在粉条加工厂旁边的吴女士说,她才从关上搬过来一个多月,虽然只隔着一堵围墙,但只是偶尔会看到二楼楼顶上有人在晾晒粉条,但并不知道加工厂里的情况。

      在附近上班的马先生说,这个粉条加工厂存在至少一年了。他经常看到一辆三轮车往外送粉条。“粉条上没有厂名,也没有商标,估计是黑作坊。”

      上午11点55分,一辆电动三轮车出现在粉条加工厂门口,一楼的大门半开着,一名年轻男子正从里边往三轮车上搬运装好袋的粉条。

      “你这个粉条一袋有多重,怎么卖?”

      “一袋有17公斤,100元。”见记者询问,年轻男子回答,这些装好袋的粉条要送往附近的干菜批发市场。

      “怎么没有商标和厂家名字?”记者接着问。

      “执照还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办理下来。”见记者询问商标和厂家名字,年轻男子怀疑地看了记者一眼,闪身进门后,隔了一会又继续往车上搬运粉条。

      年轻男子启动三轮车离开后大约20分钟,2楼楼顶出现一名年轻女子,在用竹竿晾晒粉条。

    现场 浸泡粉条的水泛绿还有刺鼻的馊味

      随后记者联系官渡区工商局小板桥分局,询问该加工厂是否持有合法经营证照。下午1点左右,官渡区工商局小板桥分局两名工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查看。执法人员连敲2次门后,之前送货的年轻男子打开大门,送货回来后正在吃饭。

      进门看到,一楼是一间大约5平方米的储物间,门口堆放了3袋已经装好的散装成品粉条,还有几袋玉米面粉。走过这个储物间是一个小天井,里面放着两个不到一米高的瓷缸。一个瓷缸边是粉条机,另一个瓷缸旁边则是搅拌机,瓷缸里装有绿色的液体,缸体上还有发黑的斑点。

      不管是瓷缸、搅拌机还是粉条机,外壳上都裹着厚厚的一层粉末,有些已经板结发绿,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异味。天井旁边堆码着4垛木板架,每垛木板架架上都放着已经加工的粉条。

      紧邻天井有3间房子,除最里边的厨房外都堆有玉米面,其中一间房子内同样有2垛木板架,上边放满了粉条。而在这间房子的地板上,同样铺满了半成品的粉条,地上全是灰尘,有一部分粉条已经堆到了门口。

      天井和储物间的窗台上摆着4瓶食品添加剂,分别是亮黑、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其中的一瓶添加剂瓶盖上摆着一把小勺子,勺子里还留有粉末。

      顺着天井的楼梯走到2楼,只有2间房子开着门,这是年轻男子的住处。走上2楼楼顶,地上到处都是碎粉条,还有一堆2米多长的竹竿。旁边砌有一个大约1.5米宽3米长的水池,水池里浸泡的粉条呈灰白色,水池里的水则泛绿,还有股刺鼻的馊味。

      一名年轻女子正在水池边用一把像梳子一样的工具将粉条梳散后准备晾晒。“里面是自来水,因为加了色素才掉色。”年轻女子说,她是在这里打工的工人,做了有一年多时间了。

      查处

      添加食用色素不能超限

      面对工商执法人员询问,之前开门的男子辩称一楼堆放玉米面的房间是别人的仓库。男子自称姓陈,去年11月和妻子投入1万余元购买了设备租下这栋房子开始生产粉条,加工好的粉条主要销往附近的干菜批发市场。

      陈某介绍,受条件限制,他每天加工100公斤原材料,除去损耗加工后的成品也就100公斤左右,销量好的时候一天最高能到200公斤。在加工现场没有看到可以计量食品添加剂色素的工具,问及为何不称重时,陈某解释,只需凭感觉用勺子舀一点点就可以了。

      按照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日落黄与柠檬黄的用量受到严格限制,最大使用量为0.10g/kg。人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面对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陈某的解释是还没有申办下来。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陈某做了现场笔录后,依法要求陈某夫妻立即停止经营。

      “按照相关规定,在无证生产经营可进行2000-20000元的处罚。”现场执法人员表示,对陈某的具体处罚额度还要根据其具体经营额度而定,陈某可以选择补办完善证照后进行加工经营。如果陈某继续无证生产经营,工商将联合卫生、质监部门前往取缔,并予以重罚。

      ●小科普

      日落黄:由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与2-萘酚-6-磺酸偶合,经精制而得。主要用于食品和药物的着色,也可用于制造铝盐色淀颜料。

      柠檬黄:一种偶氮型酸性染料。橙黄色粉末。主要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及化妆品的着色。

      胭脂红:胭脂红是以煤焦油中的苯、甲苯、萘等化工产品为原料,经过较复杂的工艺合成的一种人工合成色素,具水溶性,鲜艳的黄光红色,可用于食品着色。(记者 李佳健 实习生 孔菲)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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