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进:侦查监督一线练就的劳动模范

2017-08-09 09:0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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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维进,2006年10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11月通过遴选考试进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并被分配到侦查监督处工作至今,现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先后被评为全省烟草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利剑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和临沂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学习思考,提升理论。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不断加强学习和思考,并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工作中注重将办案实践与理论调研结合。

  近年来,结合办案先后撰写了近20篇理论调研文章,并先后获得了全市检察机关理论年会二等奖、三等奖;全省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其承担的省院重点理论调研课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获得二等奖。所撰写《当前我市非法集资类犯罪易发多发应引起高度重视》得到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等七位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此外,还多次为全省检察机关军转干部培训班、全市检察机关、全市公安机关、全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全市烟草专卖执法机关等单位进行培训授课20余次。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先后参与起草了《关于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全市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高维进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成员。

  执法为民,维护权益。

  高维进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其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指导全市两项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一直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办案的重点并带头直接办案,追捕的犯罪嫌疑人陶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指导蒙阴县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涉嫌非法拘禁、高利转贷一案,被害人到检察机关送锦旗和感谢信对检察机关民执法为民、公正执法表示感谢。在办案之余,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护法、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根据市院青工委的安排专门到临沂第十二中学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因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2012年4月被评为市直青年文明工作者。

  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工作十年来,一直从事审查逮捕工作,而是否逮捕则关系到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工作中免不了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希望在办案中给予照顾。面对说情,始终保持了无欲则刚的精神境界和临渊屡薄的清醒头脑,坚持公正执法办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守法律作风的底线。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捕、错不捕案件,没有一件案件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群众投诉和上访,通过廉洁执法维护着司法的权威和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生活中的高维进将自己在工作中铸就的“铁面”形象全面抛开,竭力给女儿最好的。

  虽然没有办法天天陪伴孩子的成长,但是也总想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留下精彩的瞬间。生活中的高维进经常带着女儿旅游,希望她能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让人知道检察官不仅仅有大义凌然的浩然正气,也有铁血柔情的儿女情长。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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