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彦: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2017-08-22 08:3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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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厚彦, 1995年考入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兼公诉科科长。王厚彦多次荣获莒南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莒南县劳动模范;荣获全市检察系统“两法”知识竞赛第一名,两次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第三届临沂市十佳女检察官,临沂市三八红旗手;荣获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公诉实务考评优秀奖,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王厚彦自1996年从事公诉工作,至今已经走过了21个春秋。21年来,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所办案件质量高,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21年的公诉工作,王厚彦付出了大量的心血,需要的不仅仅是耐心和坚持,更是对公诉岗位的热爱和珍惜。

  在工作中,王厚彦一直信守“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要求,严把公诉案件质量。2013年来,共指导办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07件3895人,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件53人,个人主办案件213件232人。

  2013年来,共追诉漏犯176人,改变定性37件。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李某非法侵入住宅案,经认真审查认为二人的行为系入户抢劫,而不是非法侵入住宅,遂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完全认可。

  共抗诉案件16件,数量居全市前列。如武某受贿案,县检察院以受贿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一审以武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王厚彦认真审查该案判决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定性错误,导致量刑畸轻,遂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以武某构成受贿罪,改判其有期徒刑七年。

  教授经验“传帮带”

  针对公诉科新进人员多、青年多、流动快的实际情况,作为公诉科科长的她高度重视对年轻人的传帮带,把自己20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阅卷、证据审查、提审、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的制作、出庭支持公诉,每个环节都手把手地指导,每份文书都逐字逐句帮忙修改,不断强化“公诉新手”规范、严格、精细办案的技能,让其尽快适应公诉工作,提升出庭公诉的技能和水平。

  在王厚彦的悉心指导下,公诉科承办的多篇审查报告、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被评为全市、全省优秀文书。所办张某受贿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案件。

  坚守底线“自身硬”

  “自身不硬莫打铁,自身不清难监督”这是王厚彦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工作中她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勤政中保持了廉洁,靠廉洁促勤政。某局长王某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决后。王厚彦发现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轻。王某亲属主动找到她送钱、送物,并暗示不让检察机关抗诉。王厚彦没有被金钱所击倒,依法提请抗诉,法院二审改判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21年来,王厚彦承办过的刑事案件数以千记,接触的当事人数以万计,但她始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守底线,做到清正廉洁,以一颗赤子之心始终捍卫法律的尊严。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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