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零口供”追诉案件

2017-10-11 11:0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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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慧, 2006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现任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

  王慧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九百余件,所有案件均做到定性准确,引用法律适当,无错捕错诉现象发生。多年来,她先后获评 “全市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优秀通讯员”“沂南县十佳政法干警”、“沂南县十大杰出青年”、“沂南县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

  从不善言辞到能言善辩

  刚开始,不善言辞、性格比较内敛的她,为尽快适应能言善辩的公诉工作,她勤学苦练出庭技巧,不断积累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逐渐成为全院公认的办案行家里手。

  如今在院里,有程序不懂去问她准没错,有法律适用拿不准找她准有答案。公诉科、未检科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她经常加班加点审查案卷,从不叫苦不叫累,办理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2016年她办理了尹某某等四人北京非法闹访案,案件定性自查办就引起来自各个方面的质疑,该案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还是不够罪争议不断。她经过对八本卷宗,几百份证据的认真细致审查,分析论证,最终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制作了100余页近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庭审中她面对四名被告人及四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沉着冷静,应对自如,经过连续二天激烈对抗,最终认定四名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一年到三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沂南县首起以寻衅滋事罪追究非法信访人刑事责任的案例,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公正是法律的价值体现,更是一名国家公诉人的毕生追求。作为一名公诉人,她时刻谨记为公平和正义代言。2013年她办理的刘某某抢劫案,系沂南县院追诉的零口供典型案例。

  刘某某被追诉由公安机关带回后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她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不但零口供,而且证据之间有许多矛盾不能排除。为查实本案犯罪事实,她一边到办案现场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一边通过多方做工作,敦促一同案犯徐某某投案自首,后根据徐某某的供述,调取了多名关键证人的证言。又通过徐某某提供情况,及时调取了看守所的监控录像,查找到了刘某某找徐某某试图串供的录像,从而坐实了刘某某犯罪的事实。在众多证据面前,刘某某无法抵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半。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6年她在办案中经过自行补充侦查,将一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的交通肇事案件改变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该案再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做关爱未成年的有心人

  在从事未检工作之后,她以铁肩柔情倾力倾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一颗柔弱纤细的女性之心,关注、关爱着那些失足青少年。她曾为核实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年龄,丢下不满周岁的孩子,跑到一百公里以外,走访村民、到派出所调取户籍档案。她也曾为打开一名被强奸女孩的心,帮其找心理医生咨询。无论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孩子,被害人的未成年孩子都是她牵挂的对象。2015年她们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高某某的母亲将其父亲殴打致死,父亲死亡,母亲身陷囹圄,留下年仅9岁的高某某毫无经济来源。多年家庭矛盾的影响及目睹父亲死亡的过程,造成高某某性格孤僻,沉默寡言,如何帮助这个孩子成为压在心底的心事,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她积极联系了县妇联一起送去了1000元的爱心助学金,并给她送去了书和玩具。后来又及时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为其申请了2000元的救助资金,并且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给予长期关注。

  王慧在检察工作岗位上,面对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案件,她以坚韧执着履行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让检徽绽放出最绚烂的光彩,以忠诚、正义和爱,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青春赞歌。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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