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临沂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2023-07-18 17:31:00 来源: 临沂发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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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监管执法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题内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陈 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红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

  张晓波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冯 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区域影响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按照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职能作用,着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2868条、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526481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56名,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6461件。严格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评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到各单位进行整改,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执法不严格、不廉洁、不公正、不规范、不担当、不文明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消除了阻碍经营主体健康良好发展的障碍。同时全面规范各级行政处罚行为,消除权力滥用隐患。

  三是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司法所”的监督体系,实现了全市156个乡镇(街道)执法监督全覆盖。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出市、县、乡三级权责事项99项,明确了各级监督职责,解决了“监督什么”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制度,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0余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90余处,累计开展社会监督500余次,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涉及面广、裁量权大、关注度高。接下来,临沂市司法局将围绕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案卷评查、企业座谈、调研走访、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问题和线索,并督促相关执法单位认真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贯彻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打造涉企检查联合检查平台,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效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

  三、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组织重点执法领域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答记者问

  01《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提出建立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请介绍一下政法机关将采取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是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其中,对建立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推动政法各单位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几项措施落实:

  一是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既要保证依法办案,又要做到善意审慎,注重做好“四个区分”:准确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与企业负责人实施的个人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的界限,确保涉企相关案件依法准确规范办理。

  二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涉企人员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惩戒预警”等措施,对被执行人给予合理履行宽限期,着力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企业不利影响。推动完善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与修复机制,做到“减存量、控增量”,努力降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数量和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

  四是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健全完善政法单位内外部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执法规范、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将2023年确定为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提升年”,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查摆整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常态化执法司法检查机制,对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02我市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打造亲商、重商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中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今年以来,市委网信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聚焦整治涉企网络乱象,强化舆论引导。

  一、聚焦网络乱象,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等十类网络乱象,指导网站平台集中开展信息内容和账号排查,对于问题突出的账号及时进行处置处罚。

  二、强化举报辟谣,及时处置违法信息。在临沂市举报辟谣平台开设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发挥广大网民监督作用,及时处置已被认定为谣言、涉企业家个人隐私和显性的侵权信息,指导涉事企业主动回应,澄清谣言。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主题,持续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指导市内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积极制作图文、海报、短视频、长图等融媒产品,报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特色成效,加强民营企业网络宣传,讲好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故事。

  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提升管网、治网、用网水平,严格依法维护企业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涉企业、企业家违法违规信息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问题账号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为企业和企业家举报维权做好网上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涉营商环境虚假不实信息和谣言处置力度。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重点处置通过编造谣言、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解读、恶意炒作、假冒仿冒等方式、损害企业商誉的虚假不实信息,强化辟谣信息发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属地新闻网站持续更新专题专栏,不断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典型事迹、涉企政策的宣传推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

  03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协同监管。将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0个调整到36个,实现应纳尽纳。全面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入库150余万户,执法检查人员入库1.7万名。

  二是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的要求,科学制定了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全年计划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24项,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达到40%以上,最大限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市43万余家企业按信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提升监管的精准性。

  四是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在交通新业态、职业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网络平台道路货运等领域相继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厘清监管职责,制定监管事项清单,细化分解监管任务,全面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模式。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综合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处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利剑高悬”。

  二是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破解监管难题。实行“标签+分类”管理,实现精准分类,促进各领域检查对象数据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大数据智能预警等“非现场监管”举措,解决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着力提升部门联合抽查占比,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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