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飞:公诉席上彰显人生价值

2017-07-24 08:1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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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艳飞,现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2007年研究生毕业到临沂大学担任讲师;2009年,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向往,考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虽然放弃了象牙塔里的教师生涯,但却在这三尺公诉席上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

  

  履行公诉职能 坚持公正执法

  进入检察机关以来,马艳飞一直坚守在办案一线,她深知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承载着几个家庭的寄托,每一份证据的细节都承担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案件质量就是检察业务的生命线,她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严格把握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疑点,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住检验的铁案。

  六年来,共参与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100余件,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2014年,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表彰为临沂市“十佳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并获临沂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为适应公诉工作需要,她自觉加强学习,并把办理的每件案子当成学习锻炼的机会。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通过比赛促进学习、提高能力。2012年,先后荣获了“临沂市十佳公诉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3年,还入选了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

  

  关爱未成年 创新未检工作

  2年的教师经历使她有着与青少年沟通交流的宝贵经验,自入院以来,她就成为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成员,专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办案过程中,马艳飞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在“情”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做文章,使用最贴近未成年人心理的审讯方法和办案模式,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案情,重点把握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制定不同的讯问方案,通过教育感化触及未成年人的思想根源,让他们从心灵深处接受教育改造,并让他们感受到前景的美好,不自暴自弃。

  

  坚持执法为民 赢得群众满意

  检察工作的好与坏,要靠人民来评价,靠社会来反馈。工作中,她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通过办案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群众满意。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涉及面广,责任重,难度大。在办理高某故意杀人一案时,高某作案后一直在逃,15年后才被抓获,而被害人作为家中的独子被害时只有21岁,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仅因几句口角便引发惨案。

  在庭审进行法庭教育时,马艳飞着重从被害人的家庭、工作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一家带来的损失及造成的无限痛楚进行了阐述,高某后悔不已,当庭表达了希望能够照顾被害人父母的想法,庭审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5年。事后,被害人的母亲握着她的手说“马检察官,我这一肚子的委屈不知从何说起,你帮我们说了话,谢谢你”。

  

  延伸公诉触角 维护社会和谐

  她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公诉工作触角,积极参与“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和“结亲连心”活动,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法律是冰冷和无情的,但司法却是温暖的,如果点亮一盏明灯,就将照亮社会一隅的和谐。怀揣着对群众最朴素的情感,尽已所能,救急救困,在办案工作中,多次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积极为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以保障基本生活。

  马艳飞说:作为一名公诉人,每天面对的,不仅仅是血腥和眼泪,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爱心,尽职尽责地挽救更多的心灵,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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