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被调查迟迟不披露 华宇软件涉嫌信披违规

2021-09-03 19:35:47 来源: 经济参考网 作者: 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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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宇软件(300271.SZ)实控人、董事长因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5个多月后,公司才予以披露。9月1日,华宇软件因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而被立案审查、调查。尽管华宇软件9月2日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给出了种种不披露的理由,但多位法律界人士、上市公司高管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华宇软件客户主要是政务领域,其实控人同时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立案调查,会对公司的业务投标产生不利影响,华宇软件理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目前已涉嫌信披违规,不排除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可能。

  Choice数据显示,8月30日—9月3日,华宇软件股价波动区间为10.58元/股—14.99元/股,5个交易日累计跌幅38.90%,远远超过同期板块涨跌幅及大盘涨跌幅。

  董事长、公司双双被调查

  华宇软件9月1日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华宇软件随后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不能确认公司被立案调查与邵学被立案调查事件是否相关,也暂时无法判断公司被立案调查可能带来的影响。

  事实上,邵学案最初事发于2021年3月份。

  今年3月22日,华宇软件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

  8月27日,华宇软件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下称“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该公司公告称,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未收到邵学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意见,邵学将不能在本次董事会履行董事职责。同时,公司董事会获悉邵学目前被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留置。华宇软件表示,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上述情况可能构成公司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为避免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不能按时披露,故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但此时,已距邵学案事发5个多月。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获悉,在事发后,华宇软件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公告中,均显示邵学“因故”未能出席。4月份,华宇软件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邵学是唯一没有本人出席的董事,原因仍为“因故”,被委托人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晓明。如今,后者已代为履行华宇软件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8月30日,华宇软件介绍,该事件目前尚在有关部门调查阶段,因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未出现邵学不能履职情形,结合相关法律条款,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论证该事项暂未构成公司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该公司进一步称,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

  但华宇软件股价于8月30日、8月3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9月1日,华宇软件随即亦被调查。该公司表示,其将依法配合调查工作。

  邵学及华宇软件此番被调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上述事件将会对公司经营等产生什么影响?9月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联系到华宇软件方面。但截至发稿,该公司没有作出回复。

  引深交所关注

  为什么没有及时披露邵学被实施留置事项?华宇软件上述行为引起了深交所关注。8月30日,深交所向华宇软件下发《关注函》。

  9月2日,华宇软件回复《关注函》称,今年3月22日,邵学家属及公司先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邵学因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截至8月27日发布公告前,除前述通知文件的内容以外,公司未曾收到对公司开展调查的通知,同时经询问,家属也不了解进一步情况,因此公司初步判断邵学被立案调查的事件仅针对邵学个人、与公司无关。

  邵学出生于1961年12月,中国国籍,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2016年、2020年2月至今任华宇软件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董事长。

  华宇软件则成立于2001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1.5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9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2702.88%;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股。华宇软件向深交所进一步回复,考虑到邵学被留置调查期间,能够履职,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未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如此说法并不被认可。国内某软件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华宇软件是国内法律科技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深耕“司法”环节(法院、检察院)和“执法”环节(公安、纪检监察、政法委、司法行政等)业务。“政务部门在招标时,特别在意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合规性,软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调查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投标。”

  截至6月30日,邵学持有华宇软件13.2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犯罪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介绍,依据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上述事件将对华宇软件正常经营、未来业绩等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某上市公司董秘张强(化名)认为,华宇软件上述行为及目前处境已对股票市场产生很大影响,其股价连续大跌,将来不排除投资者对其进行索赔的可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峰分析称,邵学及华宇软件均卷入了贿赂犯罪嫌疑,华宇软件本身应及时对公司内部控制、经营合规进行核查,回应涉嫌行贿行为的影响程度、相关事宜所占收入比重等,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华宇软件在回复《关注函》时称,基于多年业务积累、稳定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结构,邵学被留置调查事件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运营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有限,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Choice数据显示,8月30日—9月3日,华宇软件股价波动区间为10.58元/股—14.99元/股,5个交易日累计跌幅38.90%,远远超过同期板块涨跌幅及大盘涨跌幅。

  涉嫌信披违规

  “董事长被立案属于公司重大信息,必须要及时披露。”9月3日,江苏一大型上市公司董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

  该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特别是涉及董监高及控股股东相关重要事项必须及时披露。张强同样认为,上市公司如出现类似华宇软件的上述情况,一定是第一时间披露,以确保公司从合规上无瑕疵,也是对投资者负责和保护。

  张强分析称,从华宇软件公告看,公司未能第一时间披露,可能是基于如下因素:监察部门的留置措施不同于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程序性更严格,特别是是否够上刑事责任需要移交检察部门定论,公司迟迟未能公告,或因为邵学留置一直无结论,时间不确定,寄希望很快解除留置、不予以追究责任,而不进行公告,届时不会对公司有负面影响;关于行贿,法律规定虽然是同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行贿往往从轻或免予处罚,公司因此也可能基于该侥幸心理,而进行披露无疑是自找麻烦。

  事实上,自邵学被留置调查以来,其通过授权委托或签署文件表达意见的方式“履职”,期间华宇软件共组织召开两次董事会、两次股东大会。

  许浩向记者表示,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应当立即披露。

  许峰同样认为,根据《证券法》,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其中包括了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等。许峰称,从华宇软件公告信息来看,邵学早已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属于证券法规定应该及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知悉后应该及时披露,而华宇软件此次在知悉已经触发强制信披红线情况下故意隐瞒,具有更大的违法恶意。

  法律界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根据《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许峰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同时参考当下股价,华宇软件隐瞒邵学留置相关事宜已构成信披违规,且有重大的虚假陈述的嫌疑,不排除后续投资者对公司进行索赔的可能。

初审编辑:刘元迪

责任编辑: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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