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筑牢消保工作“根”和“魂”

2020-11-09 17:01:2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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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立足辖区、主动作为,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发挥协会职能,引导保险机构提高消保工作站位,履行机构主体责任,多举措筑牢消保工作“根”和“魂”,全力提升消保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一个理念”,全面提高消保工作站位。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探索建立消保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形式,引导辖区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发扬、传承沂蒙精神作为做好消保工作的“根”和“魂”,积极借鉴“枫桥经验”,着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把战争年代“水乳交融,生死与共”军民关系发展践行为保险从业人员与举报投诉人的“鱼水”关系,坚持到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努力构建互信、互谅、和谐的工作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协会“三项职能”,全面推进消保工作开展。协会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重点从三个方面促进消保工作开展。一是加大考核权重。将消保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指标纳入协会综合考评中,计入年中考核的总分,同时作为合规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大分值权重,促进消保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加大自律检查力度。立足机构消保数据等情况,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利用多种自律、督导方式,紧盯数量较多、处理时效差的机构,通过通报、约谈、帮扶和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从严从快处理,全力压降信访投诉数量。三是加大正面宣导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提升服务长效机制,对从业人员和理赔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适时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消保工作经验。挖掘树立行业典范,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压实主体“六项责任”,全面提升消保工作质效。一是压实组织责任。要求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消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负总责、抓全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压实化解责任。要求各机构进一步促进消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首问负责制,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好消保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设立专门消保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疑难消保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做好思想疏导、政策宣传和化解稳定等工作,减少和避免重复投诉案件的发生,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压实改进责任。要求各机构要转变重规模轻服务观念,加强源头治理,严把产品销售端、理赔端,改进理赔程序,完善理赔各环节标准化建设,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效率,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四是压实排查责任。深刻反思自身,究其根源,重点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进行深度剖析,做到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预防矛盾和纠纷发生,降低投诉率。五是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考核体系,将消保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完善内部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信访、投诉、纠纷的督办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王楠楠)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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