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可享基本免费治疗

2016-08-12 14:30:00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彭卓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表示,辽宁低保对象、特困、低收入群体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定点救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基本可实现零支付。

  辽宁省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的意见》提出,城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精神疾病在定点救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不再承担符合辽宁省城乡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再按住院床日给予定额救助,每床日救助一般不低于20元,救助标准由各市确定。

  意见明确,各市根据本地区精神卫生资源情况,由城乡基本医保经办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医疗救助管理部门,以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为主体,确定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对城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定点救治。本市没有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资源不足的,可以跨地区协调确定。

  意见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前来住院的城乡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生做好医疗卫生管理服务。基层医生和定点医疗机构密切联系,做好城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居家管理服务和急诊患者的转诊工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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