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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新房泡成“池塘” 祸首竟是劣质水龙头

2013年07月09日 15:29 作者: 来源:中国宁波网
花大力气装修的100平方米温馨新房,不曾想被一个劣质水龙头毁了。日前,在鄞州区集士港消保分会消保委的调解下,为消费者王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6000余元。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拍照、拍视频,或是请来物管、保安等与自己无利益关系的目击证人作证。

      花大力气装修的100平方米温馨新房,不曾想被一个劣质水龙头毁了。日前,在鄞州区集士港消保分会消保委的调解下,为消费者王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6000余元。

      家住鄞州区集士港镇的王先生4月底结婚,顺利与妻子搬进了自己的新房。由于是新婚,他们偶尔在父母家留宿。一天早晨,王先生夫妇回到新家,刚开门就惊呆了。家里满地都是水,水深足足有10厘米,“我们两室两厅的房子,没有一个房间幸免于难,简直就是一个100平方米的大池塘。”据王先生描述,卧室地板、厨房橱柜以及室内所有家具、墙纸甚至门框都被水浸泡了,而且由于浸水时间过长,部分家具已经开始变色发黑。

      夫妻俩蹚着水按个排查,答案揭晓。“原来是连接洗衣机的水龙头问题,开关没法关牢。”王先生认为,洗衣机水龙头一般无需关闭,由于水嘴螺纹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水流直接喷涌而出。且从现场观察,水嘴出口处水势较大,水流较快。

      王先生拍下现场照片,在与厂商协调不下之下,向当地消保分会进行投诉。当地消保分会接到投诉后,做了详细的受损情况记录,同时与水龙头制造商某品牌阀门公司取得联系。经初步认定,属洗衣机水嘴发生丝口意外断裂的质量问题。执法人员通过调查核实情况后,要求相关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王先生的损失。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为王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6000余元。

      针对此类现象,业内人士建议,保留好商品发票等购物凭证,是最基本的维权依据;同时,及时取证能起到关键性作用。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拍照、拍视频,或是请来物管、保安等与自己无利益关系的目击证人作证。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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