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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感化 罗庄交警成功规劝一交通肇事逃犯投案自首

2013年09月03日 09:32 作者:江志宇 李毅 孔钦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2013年8月25日19时许,罗庄区褚墩镇政府南3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对行的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王某受伤。
        大众网临沂9月3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李毅 朱孔钦)2013年8月25日19时许,罗庄区褚墩镇政府南3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对行的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王某受伤。肇事后,轿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罗庄交警大队大案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兵分两路开始布网缉凶。一路民警在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并在现场捡到一块车前脸的碎片,经到4S店和市区各大修理厂辨认,确认该碎片为长城牌小型轿车前脸的一部分。另一路民警迅速到事发地点周边县区的监控点调阅监控资料,并在汤庄与206国道路卡口的监控资料中发现一辆右前侧有明显撞痕的黑色长城轿车经过,经两路办案民警集中与现场散落碎片仔细比对,发现该车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于是顺线追击,最终在罗庄区通达南路路段的监控资料中发现该嫌疑车,并看清了嫌疑车的车牌号。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通过警用综合应用平台查到了嫌疑车的车主为罗庄区的谢某。办案民警遂到谢某家寻找,但谢某已不知去向,其家人也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办案民警毫不气馁,经办案民警多次到肇事逃逸驾驶人家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宣传追逃政策,讲清党和政府给在逃人员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讲清在逃人员在外饱受生活艰辛、精神折磨、身体摧残的情形,使他们明白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在办案民警反复做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谢某及其家属逐渐打消了顾虑,谢某于9月2日到罗庄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谢某对肇事后逃逸供认不讳。
        目前,谢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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