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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苍山一三轮车交通肇事致人亡 逃逸不成进班房

2014年01月07日 08:03 作者:江志宇 张希文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一三轮车驾驶人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倒当场身亡。事发后,驾驶人驾车逃逸,民警快速出击将此案侦破。1月5日,肇事者高某被收入法网。

      大众网临沂1月7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张希文一三轮车驾驶人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倒当场身亡。事发后,驾驶人驾车逃逸,民警快速出击将此案侦破。1月5日,肇事者高某被收入法网。

      1月3日16时30分许,在苍山县金陵镇南坞丘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汽油三轮车将同方向行走的一妇女撞倒,造成当场死亡,驾驶人在稍作停顿后驾车逃逸。年仅8岁的小女孩看到妈妈突然倒地,在现场大哭不停。此时,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苍山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由于天黑路上人、车稀少,加上肇事车逃逸,现场只有受害人的尸体和一小女孩。民警通过询问小女孩得知,受害人系小女孩的妈妈,当民警再问肇事车时,小女孩告诉民警是一辆红色三轮车。在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后,民警返回交警大队,并将案情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
      1月4日早,民警来到案发现场周围村庄逐一排查红色三轮车,并调取了事故现场以北的一处监控资料。由于受害人所在的村庄离事故现场只有一里多路,民警推断肇事车应该是附近村庄。经过一上午的排查,没有发现重要线索。办案民警顾不上吃饭,一鼓作气继续展开排查。晚19时许,民警排查至黄庄村时,得知该村高某有一辆三轮车十分可疑,当即决定直接进入高某家中,在其家中果然有一辆三轮车停放在院内,民警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车辆有撞坏的部位,随即进行单刀直入,询问高某1月3日是否驾车外出。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高某显得有些紧张,说话支支吾吾,当场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的过程。
      据高某交代,1月3日下午,到一处废品收购点卖垃圾,在返回的路上,将一行人撞倒,车停下后,自认为没有大事,加上急回家照顾80多岁的老母亲,就开车走了,没想到被撞的人会死亡。1月5日,高某(男,50岁)涉嫌交通肇事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一起交通事故毁了两个家庭,教训极为惨痛。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当您外出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牢记交通法规,只有心中装着安全,才能确保平安出行。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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