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刑期达17年仍不思悔改 一青年莒南落网"四进宫"

2019-08-13 17:52:00 来源: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 作者: 邓梦娇 赵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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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8月13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赵忠凡)8月2日凌晨,莒南县筵宾镇、道口镇等社区连续发生多起盗窃摩托车、砸碎轿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案件。案件发生后,莒南县公安局道口派出所会同筵宾派出所协同作战,戮力攻坚,于8月5日将该系列案件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5岁,沂南县砖埠镇人)被警方缉拿归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自13岁起就跟随父母来到日照,父亲常年出海,母亲忙于经营蔬菜生意。平日疏于父母管束的王某自小便混迹社会,最终误入歧途。自2003年至2007年期间,他因犯盗窃罪被多次判刑"进宫",累计刑期达17年,2017年底刑满释放后回到沂南老家。

  在家消停三个月之后,王某又于2018年4月窜至临沂河东实施盗窃被抓获,获刑一年零二个月,2019年6月12日刑满释放。回家后,其父加大了看管力度,决定让王某学习驾驶,希望他能有个一技之长,更重要的是将他看住,免得日后再有牢狱之灾。这样一来,王某除了学驾驶的时候可以外出,其余时间一律待在家中。

  8月2日凌晨,王某趁其父熟睡之机,携带头灯、口罩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窜至莒南县筵宾镇盗窃摩托车1辆;后驾驶该摩托车又窜至筵宾镇、道口镇某居民区,趁夜深无人之机用钢筋头砸坏车玻璃,盗窃4辆轿车内物品及现金,涉案总价值5000余元。

  不出几日,王某便被道口派出所民警一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采取打砸车玻璃等手段盗窃车内财物及流窜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尽量将车停在有监控的停车场内,或者人员往来频繁、照明条件良好的地方,切勿将车停放在偏僻和植被繁茂的地段。车内勿放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离开车时,一定要做到"离车锁门,包不离身"。尽可能在自己的车上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小偷实施砸车行为,车主能尽快发现。同时,如发现车辆被砸要及拨打110报警,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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