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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房子被别人过户能否再要回?

2012-03-06 10:32 作者:催洪英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1996年,市民卢女士和丈夫在沂水县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一些原因没办理过户手续,但房产证当时在卢女士手里。由于一般不回去住,卢女士就让公婆住到房子里了,房产证也放到婆婆手里了。

    1996年,市民卢女士和丈夫在沂水县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一些原因没办理过户手续,但房产证当时在卢女士手里。由于一般不回去住,卢女士就让公婆住到房子里了,房产证也放到婆婆手里了。

    卢女士说,几年后,经过一些背地里的操作,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成了她大姑姐的。卢女士手里还有当时购房的协议和合同,她想知道能否要回房子。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购买该房产时虽然没有过户,但该房产系卢女士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购买取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该房产被过户到卢女士的大姑姐名下,卢女士仍然可以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基于该房产已经被过户,卢女士应先到房管部门调查该房产被非法转移的原因。如果过户系因原房主一房两卖出具虚假手续,卢女士应当先向原房主主张权利。如果该房产是因为卢女士的大姑姐等人提交虚假证据而被非法转移,卢女士可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屋购买合同等证据,请求更正原错误的产权登记。

    如卢女士大姑姐不同意更正产权登记,卢女士应向房管局提交该房产异议登记申请,并在该异议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请求赔偿因登记机关错误登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要求原产权登记申请人予以赔偿。(zll

    记者 崔洪英

     

    (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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