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庄坞镇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工作

2024-02-09 12:19: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宋旭 赵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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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见习记者 宋旭 通讯员 赵玉凤 临沂报道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兽药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构建兽药经营企业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兽药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兰陵县庄坞畜牧兽医服务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临沂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表》有关规定及要求,以分级评定为抓手,对全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实施信用分级监管。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包括常温库和阴凉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明显标识;经营场所是否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分类陈列、储存兽药。是否按照规定建立齐全的兽药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采购、销售记录等。经营场所、常温库、阴凉库内防火、避光等相关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储存、销售假劣兽药或人用药品。产品标签和包装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否超范围经营兽药。兽药追溯信息上传及时、齐全、准确。兽药经营企业规模。企业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一年内接受监督检查和抽检兽药合格的次(个)数。产业化龙头企业、民生保障企业等资质,其他促进行业进步、服务社会公益等先进典型。监督检查结果为一般以下或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产品监督抽检或者预警监测结果为不合格信息。收到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信息,同地区、同行业负面评价,其他被证实的媒体曝光、商业欺诈、失信违约信息等12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四家兽药经营企业均被评为B级企业,但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存在购销记录不健全,追溯系统运行情况不完善、工作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责令整改,并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下一步,兰陵县庄坞畜牧兽医服务站将根据省市县要求,坚持以评定促提升的原则,严格依据评价标准,抓严抓实评价,推动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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