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区:不文明之风当休矣

2019-05-15 14: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冯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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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人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家庭游、老年游、亲子游、文化休闲游等旅游产品卖得十分火爆。然而,在旅游市场一片繁荣的景象里,个别不文明旅游行为显得格外煞风景。景区内乱扔垃圾、乱投喂动物、脚踩丹霞、乱写乱画、随意攀爬、宗教场所嬉戏玩闹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可见。更过分的是,4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临沂市沂水县天然地下画廊景区的钟乳石遭到3名游客破坏,这个名为“比翼鸟”的钟乳石有百万年的历史,而被偷走的“比翼鸟”是一个晶体式的钟乳石,需要一百万年才能形成和沉淀,这个景观在全国非常罕见的,所以这次损失造成的价值无法估量。

  这一新闻彻底触到了广大网友的神经,有网友对此毫不留情地评论道:“脸皮怎么这么厚?一百万年的景观就被破坏了,应该禁止他们去任何景区!”

  绝大多数游客心里也未必就不明白什么做得什么做不得,可还是有那么多人罔顾公德,其本质是一些人认知中潜藏着的破坏自然景观、名胜古迹这些公共资源“没有后果、不必负责”的心态。事实上,导致这种心态滋生蔓延的根源,则在于保护相关公共利益的法律在执行中长期“偏软”,让公众误以为“写写画画又不犯法”,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简单梳理相关法律就不难发现,景区里那些所谓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会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刑法更是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在现实中,大量游客的相关行为并没有得到法律相应的处罚,由此也造成了公共利益保护上的缺位。一旦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后果没能形成实质上的责任,游客就可能即使明知违法,也不在乎。这种行为倾向如果不能得到法律及时的纠正,最终就会形成漠视、纵容不文明行为的局面,反而让一些人对名胜古迹的保护更加不以为意。

  对不文明行为的沉默,就是对不文明的纵容。面对不文明行为,有的人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会勇敢站出来说“不”。孰高孰低,高下立判。假若大家都认为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与己无关,懒得管,或是熟视无睹,甚至习惯成自然,这都在无形中助长了不文明行为势头。长此以往,陋习就在我们的淡漠与“习惯”中以各种方式、理由存在,并且扩张着,而这,绝不是一个文明城市,更不是一个文明人该有的风范。

  创建文明城市,我们每个人在践行文明的同时,还要做社会文明的维护者,面对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指正、批评。一个具有正义感、有公民意识的人,都应该跟不文明的行为作斗争,都应该自觉抵制。面对不文明行为,要勇敢地站出来,大声说“不”,这代表着一种声音、一种态度。或许一个人的声音很微弱,但若两个人、三个人、大家都大声说“不”,就能汇聚成向不文明行为宣战的最强力量,而这恰是医治不文明行为的一剂良药。敢于制止,敢于说“不”,就要用坚决的态度和行为批评不文明行为,让不文明现象曝光,让其无处遁形。(通讯员 冯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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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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