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推进乡村振兴 多举措破解企业发展用地难题

2019-04-12 13:42: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高志刚 薛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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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临沭县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大限度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担当,切实增强服务的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环境。

  多举措保障项目用地。推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精准化保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争取使用省预留专项用地年度计划予以保障。目前已为省重点项目山田研磨供地84亩,预计争取省重点指标112亩。对用地面积较大的民营经济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保障,2018年,已对临沭县51宗项目用地实行分期供地,最大限度支持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多渠道保障用地需求。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盘活挂钩指标,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土地供给,满足民营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的合理用地需求。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临沭县已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313.21亩,盘活闲置低效土地928亩。

  实行差别化的地价管理政策。按照不低于各项实际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对列入全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列入全省农林牧渔初加工目录且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土地前期开发不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最低限价的50%执行,土地前期开发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可按不低于最低限价的15%执行。

  支持多用途复合利用土地。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存量房产发展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以适用过渡期政策,按照5年为限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届满后,可以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完善有关用地手续。对新产业、新业态工业项目用地,其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按工业用途管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门槛。

  支持“零增地”改造模式。鼓励企业在不增加用地面积的情况下,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各地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科技园、企业孵化器,让企业有更多落地空间。去年以来,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厂房23万平方米。对现有工业、仓储用地经批准实施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或建设配套停车楼(库),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高志刚 薛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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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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