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树刨墩卖当盆景 临沭4农民盗伐156棵棠梨树触犯刑律

2021-02-25 17:24: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陈兆永 施奉军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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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陈兆永 施奉军 杨莹 临沂报道

  闲来无事想个门路挣点零花钱本是正常,可若选错了门道就事与愿违。临沭县两对农民夫妇听说棠梨树墩能作盆景卖钱,他们便结伴到他人承包的山上盗伐156棵棠梨树,结果4人均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甲和胡乙是临沭县临沭街道某村年过花甲的老汉,今年春节过后,胡甲(化名)、胡乙(化名)在家闲来无事,听说有人收购山上的棠梨树墩制作盆景,两老汉一听动了心思。想到村西的团子山坡上有很多棠梨树,胡甲、胡乙俩老汉一合计,在家闲着蹲墙根,不如带上老伴上山挖棠梨树墩挣点零花钱。就这样,胡甲、胡乙叫上各自的老伴,带着铁锨、镐头、手锯等家什,来到村西他人承包的团子山上,他们将棠梨树干锯掉扔在一边,专挖留有三四十公分高树桩的树墩。

  从2月16日到2月23日,一周的时间内,胡甲、胡乙夫妇起早贪黑共挖了156个棠梨树墩,也就是说,他们砍伐了156棵大小不等的棠梨树。2月23日,正在挖树墩的胡甲、胡乙,被临沭县自然自然和规划局防火工作人员巡逻发现。在临沭县森林消防大队的参与下,临沭县森林警察大队会同城北派出所,对胡甲、胡乙涉嫌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胡甲、胡乙夫妇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月24日,办案民警依法对胡甲夫妇、胡乙夫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来想刨树墩赚点零花钱,结果分文没见还触犯刑律。或许在胡甲、胡乙看来,山坡上棠梨树没有经济价值,刨个树墩卖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其行为不但涉违法犯罪,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其行为必定受到法律追究。保护绿水青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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