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视角”下舆情事件中的女性形象解读

2020-04-29 10:1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廖颂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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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颂举

  (临沂大学文学院,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摘 要: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和网络治理的完善,网络生态明显得到改善。网络中传统性别观念和认知的延伸以及非理性表达的大量传播,媒介内容中所重现和强调的对女性价值认定的质疑和偏见亟需根除。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对网络舆情中的女性形象进行解读,分析其建构的原因,并对媒介女性形象进行反思与修复,从而消除网络中依然存在的性别歧视和性别盲点,有助于女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性别平等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舆情“她”视角;女性形象;解读;修复

  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和网络治理的完善,网络生态明显得到改善,保障女性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制度逐步健全。网络中传统性别观念和认知的延伸以及非理性表达的大量传播,网络舆情中性别刻板印象、性别盲点依然存在,网络上消费女性、将女性议题娱乐化的问题突出。对舆情“她”视角下的女性形象进行解读,有助于消除网络中对女性的各种歧视和偏见,从而在促进妇女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

  1 舆情事件中的女性形象塑造

  网络治理的不断深化,带来了我国网络舆论场板块的结构性变化,舆情公共空间女性在场现象逐步凸显。传统性别观念对女性的认知和偏见,影响着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舆论场中用男性思维框架构建媒介女性形象,贬低女性价值、有损女性人格尊严的言行依然持续。

  1.1权益受侵害的女性形象

  女性由于受生理、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受侵害的几率远远大于男性。榆林产妇坠楼事件、性侵害事件、女游客丽江被暴打毁容案、朱令中毒案等女性权益受侵害事件,所塑造的是一群命运悲惨的弱势女性形象。该类女性权益受侵害事件能够降低公众言论表达的专业门槛,所塑造的悲惨、无助的女性受害者形象,以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话题,容易触动网民情感,引发社会共情效应和网民热议,让多元、无序的信息受众,实现认知、心理与行为的趋同。

  1.2“被消费”“被看”的女性形象

  互联网的去中心化、扁平化特征,给消费女性提供了方便。网络中不乏“惊艳”“性感”“时髦”的女性形象,网络对女性“被看”角色的强调以及女性身体的色情描写,使消费女性形象在网络中得到扭曲的释放[1]。“艳照门”事件即成为大众的娱乐消费产品,勾起不少受众对女性身体的窥探欲望。“奥迪二手车广告”将女性物化成被消费的商品,把男性择偶与挑选二手车进行类比,是对女性人格的极大侮辱。即便是对“女干部”的描述,也与色情、美貌等问题联系起来。网络中所建构的女性形象,一直处于被社会娱乐、被受众消费的境地,女性沦为男性凝视和视觉愉悦的客体对象。

  1.3诱发舆情的负面女性形象

  近年来,涉及我国社会安全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持续高发,媒体报道中作为“加害者”或“作女”等负面女性形象出现的次数较高。2015年有关保姆的消息登上“热点新闻”排行榜,一时间“保姆”成为问题群体,更为普遍的是对“大妈”“老太”等群体形象的塑造,如不讲理的“大妈”、任性的“大妈”等。“×美美”炫富事件中,美美们大炫财富,炫“干爹”,成为网民舆论谴责的众矢之的。再如“最牛团长夫人”打人事件等,都塑造了一些蛮横、无理取闹的负面女性形象,成为诱发舆情的引爆者。

  1.4社会理想化的正面女性形象

  在众多舆情事件中,拥有正能量的女性形象也为数不少。一类是勇于奉献的传统女性形象,如用双手托起生命的最美妈妈吴菊萍等。媒体通过报道宣扬了她们的奉献精神和模范意义,为社会塑造了理想化的正面女性形象。另一类是体现女性主体意识增强,女性性别素养得到提升的女性形象。如对“第一夫人”“总理夫人”等的报道,媒介突出了她们领导人家属的身份,强调了她们的辅助性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她们作为女性的自身价值。

  1.5主体意识增强的新型女性形象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前依附于男性社会生存的女性,在经济和精神上获得独立。她们通过社交媒体的议题设置,表达女性主体性诉求,发出女性自己的声音,以提高女性媒介话语权。一类是以王惠等为代表的女性新闻发言人,在政治工作中崛起,使得女性的媒体话语权得到提升。另一类是女性意见领袖的出现,如以姚晨等为代表的一群女性意见领袖,积极参与社会热点讨论,以其自身的号召力唤醒公民意识,引起民众对女性网络事件进一步关注和反思。

  2 女性形象多纬度建构的因素分析

  互联网对网民的技术赋权,让“人人都有麦克风”,社交媒体成为信息民众传播思想、表达情感的重要渠道。从近几年的网络热点新闻事件来看,网络上普遍存在以男性为中心的话语和表达方式,网络中消费女性的现象层出不穷,媒介中的女性形象离不开多元因素的共同建构。

  2.1 媒体沿袭性别“刻板印象”

  我国传统社会中,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社会,为男女两性设置了不同的性别认知观念、价值评判标准与社会行为规范。长期以来,媒体在生产传播内容的同时,沿袭了对女性的传统认知以及不公平的刻板成见。诸如“三天不打老婆就会上房揭瓦”等大男子主义话语,在一些与女性相关的舆情讨论中依然存在,这是典型的性别刻板印象,是赤裸裸地宣扬对女性的暴力。“女德班”、“女司机污名等贬损女性价值的舆情事件,更是固化了女性的卑弱地位和依附角色及父权制权力结构对女性的压迫和剥削”[2],是典型的性别刻板印象的呈现。

  2.2 网络娱乐化倾向突出

  受商业利益的驱动,媒体为了生存迎合受众的需求不断寻找“卖点”。网络为了满足受众的窥探欲望,将女性物化为供人欣赏的性感尤物。网络上消费女性,将女性议题娱乐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在众多舆情事件中,媒体往往热衷于报道有关嫖娼、艳照、不雅视频、女干部及其家属等,以满足广大网民的猎奇心理。在网络中,不管是媒体还是受众,绝大多数将女性置于被消费、被娱乐的境地。如家暴问题中,更大程度上是利用被妻子殴打不知反抗的“奇葩男人”和敢打男人的“奇葩女人”为噱头,吸引公众眼球,以一种网民喜闻乐见的模式,将现实中的家暴问题,变成突出“奇葩男人”和“奇葩女人”的搞笑话题。

  2.3 女性主体意识增强

  中国社会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媒体不断进步,促使女性主体意识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自觉以主体身份参与社会热点讨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勇于表达自我声音,有力地消解了现实社会中不利于女性意见平等表达和女性权益维护的社会因素。女性对性别平等的诉求,突破了男性话语主导的一元论公共领域的讨论限定,有利于女性的主体性诉求获得更多关注,从而消除性别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在各种排列组合的性别关系中,寻找女性不再被消费、异化的模式[3]。

  3 媒介女性形象反思与修复

  当下,如何客观地反映舆情事件中的女性遭遇,全面、完整的展现女性形象,从根本上消除消费女性、歧视女性的传统性别观念,实现女性媒介形象的修复和重塑值得深刻反思。

  3.1媒介女性形象建构反思

  新媒体的“去门槛化”以及网络媒体的弱把关缺失,为女性群体的自我表达提供了平台。媒介通过增强性别议程设置和性别问题呈现,推动公共政策回应。媒介对女性议题的关注点更侧重于对女性的外貌、长相、家世等事件背后引发话题的报道。女性被“污名化”严重,媒介放大了部分女性问题,如对“大妈”“老太”等群体形象的塑造。网络媒体中男权制性别文化消费女性、物化女性的问题仍然突出,性别刻板印象依然存在。即便是媒介中塑造的正面女性形象,也落入性别歧视的漩涡不能自拔,不知不觉中充当了男性视角的复制者。网络舆情只关注了其娱乐性一面,忽略了问题背后的性别不平等,忽略了性别不平等的权力结构。

  3.2媒介女性形象修复重塑

  在互联网思维下,实现对媒介女性形象的修复,重塑女性话语权,需改变媒介信息传播者和信息受众的性别观念,抵制网络媒体对女性形象的低俗描写,实现对女性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彰显,传达出完整、独立,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媒介女性形象。实现媒介女性形象修复重塑,还应强调女性的主动性增加,主张反抗物化女性,消费女性,消除性别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在各种排列组合式的性别关系中,寻找女性不被消费、不被异化的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物化女性、歧视女性、消费女性的观念延续,抨击菲勒斯中心主义,消除媒介中仍然存在的女性“刻板印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 结束语

  舆情事件中所塑造的女性形象,被舆论关注、热议,进入网络舆论的议程,对于性别问题被发现,被认知,以及问题的最终解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舆情“她”视角下的女性形象建构进行解读,改变媒介信息传播者和信息受众的性别观念,积极发掘与女性有关的社会热点话题,消除媒介中依然存在的对女性的各种歧视,重塑媒介女性形象,能够使女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性别平等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曾长秋,李斌.性别与传播——网络媒体中“被看”的女性形象[J],兰州学刊,2015(3).

  [2]南储鑫.2018年度妇女儿童热点舆情观察与分析[N]. 中国妇女报,2019(1).

  [3]刘利群,张敬婕.中国媒介与女性发展报告(2015-201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4]南储鑫.泛众化时代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的复杂演变[N],中国妇女报,2018(2).

  [5]张泰,高宏存.汉字里的纪律和规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6]陈悟.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女性形象的塑造与传播[D].重庆大学,2016.

  [7]秦海珍.“她视角”下的社会舆情与公共空间建构[D].浙江工业大学,2019.

  [8]林泽胜.突发事件中的女性形象分析及舆论引导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16.

  (原文引自《新媒体研究》,2019年第19期。)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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