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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让慈善事业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2014年08月18日 15:27: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2014中国慈善论坛16日在京举办,首届中国慈善论坛以“开启善时代”为主题,国内外近500名业界嘉宾出席论坛,围绕“共享创造价值”,探讨全球慈善发展趋势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出席中国慈善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2014中国慈善论坛8月16日在京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致辞。新华网 郭小天摄

      2014中国慈善论坛16日在京举办,首届中国慈善论坛以“开启善时代”为主题,国内外近500名业界嘉宾出席论坛,围绕“共享创造价值”,探讨全球慈善发展趋势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出席中国慈善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郑功成演讲全文如下:

      我有一个基本判断:我国慈善事业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做出这一基本判断的依据主要有。第一经济持续发展与贫富差距拉大提供了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与社会条件。有力助人者与需要帮助者在同时增长。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带来政府职能转换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加速,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机遇。国家、政府、社会需要,意味着政治环境与政策条件将越来越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

      第三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多元化的舆论氛围,构成了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复杂社会生态。关注慈善是参与慈善的重要前提,高度关注值得肯定,但更需要转化成为普遍参与。然而,当前多元化的舆论氛围并未将公众的高度关注直接转化成公众的普遍参与,而是质疑多于肯定、围观多于参与,这样的社会生态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慈善事业而言无疑是一柄双刃剑。

      第四慈善领域正在积蓄着自己独特的能量,为慈善事业迎来大发展提供了可能。如慈善组织如雨后春笋,包括股权、有价证券、专利技术、不动产捐赠和慈善信托、网络募捐等新型慈善形态与慈善方式不断涌现,这表明慈善领域的潜在能量惊人,但若引导不当和规制缺失,却可能影响自身发展并涉及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综上,无论是经济社会条件、政治背景,还是舆论氛围与慈善领域的生态,均表明我国慈善事业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如果不能顺势作为,加速推进,就不仅会影响其自身发展,而且会影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我有一个基本主张:必须将慈善事业纳入法治轨道。

      第一现代慈善事业的主体多元性、形态多样性、关系复杂性与资源配置的大规模性,决定了必须将慈善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传统的慈善活动基本上是一对一的款物接济,主要限于亲邻同乡等熟人圈子,形态单一,规模有限,完全可以立足于恻隐之心或者善爱之心,建立在乐于助人的道德基础之上;而今天的慈善事业虽然还是道德事业,但它更是社会分工日益发达所带来的必须按照一定规则运行的行业,它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个利益主体,存在着款物、股权、不动产等多种多样的捐赠形态和日益发达、千姿百态的慈善服务形态,在捐赠方、慈善组织、受托方、志愿者、受益方等之间构成了复杂的法律关系,所动员的资源亦以百亿、千亿甚至在将来达到万亿元计,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来规制,就可能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并连带影响到正常的社会关系与经济秩序。

      第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遭遇的困境主要是法制的困境,现阶段慈善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几乎均与相关法制建设滞后有关。一方面,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有效制度供给缺失却是主要原因。例如,慈善组织不发达、不成熟,与慈善组织法律地位不明和内部治理欠缺必要的规制直接相关;慈善税制不能充分发挥有效促进作用,与现行税制规范欠缺及可操作性弱直接相关,也与遗产税、非慈善性赠与税等的缺失有关;股权、专利技术、不动产等捐赠渠道不畅,慈善信托设置不顺,亦与法制规范的缺失直接相关;慈善领域中存在的违规募捐、无序募捐、不尊重捐赠人意愿、损害受益人尊严等现象,以及各种假借慈善之名而行欺诈之实的不良行为,均是因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所至。而公众对慈善组织与慈善活动的质疑,部分是基于慈善领域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良现象,也有一些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作为评价标准而导致的猜疑与不信任,还有的是无中生有的谣言与诽谤,最终损害的都是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因此,不改变法制滞后的现实,慈善事业就不可能真正获得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慈善事业应当跟上法治国家建设步伐,并成为能够引领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积极力量。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取向,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基本追求。中央在强力推进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开始突出强调追求立法质量,中央政府的工作开始讲究于法有据,所有这些,均表明国家发展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和长期处于试验性改革状态,而是明确追求通过法律来规范各种关系,促使各种制度走向成熟、定型。慈善事业的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影响面宽,其能否得到理性治理,不仅直接关乎着这一事业能否得到健康、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世态人心和社会文明进步。因此,慈善事业必须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综上,将慈善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已经成为我国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初审编辑:徐传文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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