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储藏室有产权 咋又没了 临沂开发商:可退

2016-09-01 09:32: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购买时承诺储藏室有产权,现在却又没了。”8月31日,家住临沂市区的张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购买房子的同时还购买了一间储藏室,对方承诺一起办房产证,现在却突然通知储藏室没有产权了,感觉不理解。

  据张先生介绍,2015年6月份,他在位于北城新区的滨河阳光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购买该套房屋的同时,我还购买了一间储藏室。”张先生说,储藏室大约有8个平方米,花费1.6万余元,“当时是一起交的钱,一起办的手续,房子是分期贷款,储藏室是全款。当时开发商承诺购买的储藏室有产权,而且和住房一起办房产证,我才购买的。”

  张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6年9月30日,眼看就要交房了,这两天他正计划如何装修,突然接到售楼处电话,称小区储藏室没有产权了,可按照储藏室房款的10%退还费用,让我拿着单子去退钱。“听说后我就蒙了,当时承诺有产权才买的,说好的产权咋没了呢。”张先生说,他询问对方,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本来就没有产权,购房时应说明白,我们还可以理解。现在突然说不行了,总得给个说法吧。可询问多次,对方就称这是公司规定。”

  对于该情况,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开发商,听完情况介绍后,其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小区储藏室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他们已给小区业主进行了解释。“本来是想储藏室和车库一起办产权的,没想到后期办理的时候比较麻烦,虽然我们尽力去办,但还是没有办下来。”该工作人员说,当时他们说可以办房产证,但并没有承诺一定能办下来,在确定不能办下来后,他们立即通知了业主,“虽然储藏室不能办理产权,但业主可以正常使用。按照储藏室房款的10%退还费用是我们给业主的补偿,如果业主不要的话,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全额退款。”

  记者赵泽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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