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后公车时代:新能源车分时租赁或成未来趋势

2016-11-07 08:30: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万兵 范佳 陈玮 宋立山

  公车改革后,怎样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资源之间找到平衡呢?有的公务人员经常往来于固定两点之间,针对这部分人群,目前省内多个市还开通了点对点的专线公务班车。

  但对于公务人员来说,租车程序复杂、专线公务车又不太灵活,无法满足日常外出办公需要。而随着一些新能源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的启动,这一情况或许将有所改善。

  省时间

  去政府部门办事有专线

  李云山是沂南县一位普通公务员,公车改革以后,沂南县开通了到临沂市的公务班车,工作日早晚都有班车往返。

  在泰安,从今年7月份起,肥城、新泰的公务员也可以乘坐开往泰安市政大楼的公务专线车了。以新泰为例,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各有一班车往返。“乘坐的人都是需要开会或者办理公务的,目前运营情况不错。”泰安交运集团新泰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除此之外,不少市还开通了往返济南的公务专线车。以临沂为例,从今年6月20日开始,临沂市直部门公车统一封存,实行车改。一个月后,7月25日,专门针对市直部门到济南公务出差的客运中巴车诞生。8月19日,济宁也开通了赴济的公务班车。

  这些公务班车多遵循工作日发车、朝七晚五的模式。比如9月底聊城开通的公务班车为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7:00左右从聊城发车,下午5:00再从济南返程。菏泽公务班车每周一到周五早上8:00从菏泽发车,同样是下午5:00返程。

  在路线上,公务班车一路串联的往往是政府机关单位。如泰安的班车是从泰安市政大楼前发车至山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单位。聊城公务班车则途经聊城市政府、聊城市委、省政协、省人大、省政府、省委、南郊宾馆等地。

  卡得死

  时间地点固定有人难赶

  “我去济南一般是有比较着急的公务。”在菏泽市直机关工作的李婷(化名)表示,这种专线车并不太适合自己。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质,她不会选择这种固定时间、固定班次的直通车。

  而且和租车类似,坐这种专线车的程序也有些复杂。李婷说,乘坐公务班车可以个人乘坐,有的则是通过单位进行合作。而她所在的单位就是和运输公司进行合作,统一报销。这要求她每次乘坐公务班车时,必须先拿着公文经由领导签字、审批,太过麻烦。

  “每天一个往返,9月份一个往返乘客平均不到4人,10月份平均6人。”菏泽交通运输集团第一汽车运输公司黄少敏介绍,乘客都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这个运量并不算大,其间很多班次甚至没有乘客。

  分析其中的原因,他认为一是还有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知道有公务直通车,而且固定的发车时间确实和很多公务人员出行时间不一致。“我们是早上8点从菏泽出发,下午4点从济南返回,定点运行。”黄少敏说,但对公务人员来说,晚点出发或者下午才去济南都很正常,很多人也会一办完公务吃完午饭就返回。当时间不合适时,他们就选择其他交通方式。

  针对这种情况,黄少敏说他们目前正在统计乘客的出行规律和要求,未来将会通过调整时间、增加班次等方式满足公务人员需求。“特殊出行需求还可以预约定制班车,随时随地出发。”黄少敏说。

  更灵活

  约20元一小时,随时能走

  而随着一些新能源车分时租赁服务项目的启动,车辆使用的灵活性则让公务人员外出办事更加便捷。3日,在龙奥大厦西门附近,记者发现新能源电动车分时租赁已经正式启用。一共30个充电桩,每个充电桩的车位上都对应着一辆电动车。一位拿着文件的公务员过来,使用手机中下载的App,就开走了一辆电动车。

  2日,在济南龙奥大厦电动车分时租赁点,已租出不少车。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陈玮摄

  据租赁点工作人员说,电动车分日租和时租,按照车型不同有两种价格:分别是18元/时和23元/时,120元/天和130元/天。“如果不足一小时,则按照15分钟收费,分别是4.5元/15分钟和5.9元/15分钟。公务员的电动汽车也可以在这里办卡充电。”

  这种灵活性受到很多公务人员青睐。“使用人数很多,有的车刚回来,就被借走了,每天二十几辆车都能租一遍。”工作人员说。

  济南市市直机关一位工作人员说,他的家就在附近,每天骑电动车上班,但是平时需要外出办事,没有公车确实不方便。“租电动车挺划算的,比打车便宜。”

  在沂南县城,随处可见白色的电动车停成一排,只要交上2000元的交通违法保证金,拿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就可以租用。目前沂南20个租赁点、100辆电动汽车正式运转将近三个月,年内将有1000辆可供短时租赁的电动车摆到街头。一分钟3毛钱,一小时15元。“公务员也可以租,有时候去村里不方便开车,就租电动车,能便宜不少。”有公务人员表示。

  有市场

  “绿色”公车成未来趋势

  绿色公车改革,也是我省公车改革的一部分。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去年,国家和我省出台了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文件,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相关要求。

  公共机构在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上要发挥带头作用,一方面要在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方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为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创新方式,利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配合好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工作。

  在《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其中,不少市已经开始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

  山东黄金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称,新能源车是未来的趋势,在公务用车领域租赁新能源车也是未来他们着力发展的一部分服务。就济南而言,目前包括充电桩在内的配套设施等尚不成熟,将是下一步发展的重点。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目前,省直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项目已正式启用,青岛、临沂等市也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现在开始试用阶段,接下来公务员可以办卡,租用电动车。”省直机关一位公务员表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万兵 范佳 陈玮 宋立山)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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