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4日,一公司在临沂北城新区北京东路第三路段施工时,无视施工现场电缆线路的警示标识及电缆走向标识,也未与供电公司线路管理人员联系,野蛮施工,触碰附近客户电缆,引发全线停电。
事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及时出动,结合施工现场电缆挖伤情况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相关处置原则和处置标准,对该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张某提出处理意见。张某不服,强调并不是主观故意,是不小心造成的,要求免于处罚。经临沂供电公司运维人员和当地派出所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教育,张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此次事故的严重后果,并接受相应处罚。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临沂供电公司抓住防止电力外力破坏工作不放松,与当地公安部门强强联手,严肃查处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营造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良好氛围。通过群防群护、打防结合的护电机制,有效遏制了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盗窃案件的发生,有效保证了临沂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此,提醒广大现场施工人员依法保护电力设施,需在供电线路附近施工的,请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沂蒙晚报记者王泓钧 通讯员李川 李先敏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