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消防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及时查纠安全隐患

2017-02-11 11:05: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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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节期间是火灾高发期,每年因用火、用电不慎,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此前,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要求严禁生产、销售孔明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孔明灯。为巩固春节期间消防安保成果,扎实做好今年元宵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从9日开始,临沂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行动,对全市重点消防单位、汗蒸足疗等人员密集场所、灯展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力确保元宵节消防安全。

  据悉,此次集中行动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等各销售场所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安全标志,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到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等情况。元宵节期间,我市公安、工商、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止制造、销售、施放孔明灯行为。

  此外,为切实做好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元宵节前期,消防部门将联合公安派出所对老旧小区内存在乱堆乱放易燃物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元宵节当晚,全市消防部队将全面进入二级战备,还将在灯展现场,一些大型宾馆、酒店、商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实行动态执勤,现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加强现场监护,及时查纠违规燃放行为。同时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区域联防组织、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尤其对在城区违规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巡查监督,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别再放孔明灯了!

  沂蒙晚报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宋伟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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