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2月2日,在临沂沂水县旅游局附近,一辆无牌银灰色车辆碰撞一辆白色轿车后逃逸。此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警方也在媒介上发布追逃信息,肇事者迫于压力,于2月13日,到沂水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了解,2月2日23时许,在沂水县旅游局南侧东西道路上,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银灰色宝来轿车碰撞一辆白色轿车后逃逸。随后,这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
事发后,沂水交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信息及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和颜色。办案民警对肇事嫌疑车辆进行网上追逃,并在《沂水交警》微信、微博等媒介上也发布了追逃信息,短短的时间内,追逃信息在媒介上迅速传播开来。
2月13日,违法嫌疑人诸葛镇某村驾驶人张某某迫于压力到沂水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沂水交警大队已对张某某做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于松果 庞涛 鲁南商报记者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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