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2017-03-21 08: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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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大美新”临沂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表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临沂城市形象标识。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1、临沂城市标识(logo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作为符号化城市形象的一部分,将与临沂中英文城市名片一起,以准确、鲜明、生动、简洁的图案彰显临沂的城市魅力和内涵。

  2、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临沂作为鲁东南中心城市的定位,展示临沂人民 “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3、城市标识应凸显临沂城市特色,能准确表达临沂城市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山水城市文化特色。

  4、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5、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四、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临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投稿邮箱:ly8966966@163.com,咨询电话:0539-8966978。

  五、评选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于4月下旬在琅琊新闻网上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

  2、4月下旬,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并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七、相关事宜

  1、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广告语,以网络上传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

  6、活动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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