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日前,《绿地上浇灌大片混凝土 竹园绿地又被恶意破坏》一文,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随后临沂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积极行动,目前已经找出毁绿的违法单位。19日,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下达《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赔偿费缴纳通知书》后,该单位没有回应,24日,记者又跟随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及市园林局陷泥河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违法单位,该单位仍然无人签收缴费通知书。
事情要从4月3日说起。3日一大早,临沂市园林局陷泥河管理所工作人员发现,陶然路与临西十一路交会处竹园绿地被严重破坏,有四五百平方米。随后,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12345,银雀山街道工作人员及城管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
根据现场查看,工作人员认为这是恶意行为,破坏绿地后浇灌了混凝土,又打了钢筋,像是准备立大型广告牌。
此事经过沂蒙晚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积极行动,经过半个月的调查,锁定违法单位为临沂聚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4月19日,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等单位联合执法,向该单位下发《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赔偿费缴纳通知书》,当时该广告公司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该工作人员看到通知书后声称要给领导汇报,然后就失踪了。无奈之下,执法人员只好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赔偿费缴纳通知书》张贴在该广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门上。
24日,记者随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来到临沂聚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还是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该工作人员声称不是该广告公司的员工,他只是干业务的,联系不上公司领导,没有权利签字。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拨打该公司办公电话,也一直停机。
根据《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及《关于调整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之规定,市园林局对该公司作出缴纳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赔偿费33050元的决定。第一次通知书是限定该公司于4月21日前到市园林局园林执法监察二中队接受处理,可该违法公司至今也无人出面。“我们希望聚众传媒拿出积极的态度解决这件事。”市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介绍。
据市园林局工作人员称,近期踩踏、擅自开口、占用绿地、砍伐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非常令人痛心。根据《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对于违法行为除责令停止侵害外,还应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绿化靠大家,个别市民及企业急需提高护绿、爱绿意识,保护我们的城市家园。”市园林局工作人员呼吁。
沂蒙晚报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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