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不给门禁卡 律师:与物业费捆绑违规

2017-06-22 10:11: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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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小区门禁系统挂钩,这意味着一旦欠费,业主将无法回家。近日,家住临沂兰山区北园路与东岳庙街交会附近小区的市民张女士就遇到了这种捆绑式物业收费。

  据张女士介绍,近期,小区的物业贴出通知,大意是“为加强小区秩序管理,确保小区安全,经业委会同意,小区从2017年5月1日起实行行人和非机动车出入刷卡制度”,落款为“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告知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不给办理小区出入的门禁卡。“以后,不交物业费就进不了门了”,并称,“物业费确实要和门禁挂钩了”。

  “我拿着钱去物业交停车费,他们竟然不收。”张女士抱怨道,“物业给的理由是,之前的物业费还没交。不交物业费就不让回家了,这让人感觉很不舒服。”近日,她突然发现手中电子门禁卡无法刷开小区大门了。

  张女士说,自己之所以没交物业费,是因为顶楼楼梯间漏水,导致她家的墙体长毛。“因为这件事,我与物业交涉过几次,但迟迟没有解决,所以物业费也暂时没交。”张女士说,“在我看来,物业费与停车费是两件事,捆绑在一起让人难以接受。现在很着急,因为如果我的停车费再不交,以后我的车位就是别人的了。”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物业费收不上来,公司一直亏损,遂将业主的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等和门禁自动关联,并设计为“一旦欠费门禁将自动锁死”。但考虑到业主们的接受程度,物业肯定不会贸然推进。最后是否执行,还需征求业委会意见。

  律师:门卡、电梯卡、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违规  

  停车费、电梯费、门禁卡……近些年,物业公司收费困难时,总会想起一些捆绑的办法,让业主略微感到“要挟”的色彩。而这样的捆绑到底合不合适?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非业主同意,否则物业将门卡、电梯卡、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都属于违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物业公司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正确的办法应该向法院起诉,以此来清剿被拖欠的物业费。而捆绑电梯卡、门禁卡、停车费看似快速起效,但会将有道理的事变成了没道理。也提醒业主与物业间应该合理、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园。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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