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刘译阳
家住沂南县大庄镇的刘某,除了务农之外就是联系好林木砍伐后卖到板厂做点林木生意。6月份,刘某得知大庄镇某村附近有几户人家要卖杨树,刘某就前去联系好并承诺很快就去砍伐。
为了省事做成“买卖”,6月20日,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刘某私自到大庄镇某村附近砍伐杨树56株,折合林木蓄积16.8471立方米。
6月21日,大庄派出接到群众举报后,抓获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刘某。目前,刘某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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