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人民法院提醒喝酒出事故同桌酒友或担责

2017-09-21 11:21: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邹旭 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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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秋将至,亲朋好友聚在一起,难免要喝两杯助兴。临沂莒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喝酒需量力,劝酒要适可。如不注意,同饮者就可能要担责,既伤了感情,又赔了钱。实际上,因为聚会饮酒发生意外,所有参与人员被判赔的案例并不少见。

  如果喝酒出事故,就肯定要赔偿吗?我们假设可能会出现的以下几种情况:

  1、同饮又互相劝酒灌酒,事后自行离去。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不仅没有劝阻,还劝酒灌酒。聚会结束后又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酌量自饮,也对喝多的人及时进行了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在谁?如能拿出有效证据,证实做了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这类证据很难在事后举证,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还是会基于人道主义,让其他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责任。但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中途有事离开成员,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这名提前离开的人是否也要担责?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共同饮酒的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官温馨提醒,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要劝酒灌酒,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来接。只要每个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该做的事情,拒绝违规行为,好事就不会变成坏事。

  邹旭 剑飞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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