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押金单丢失押金要不回 证明钱已交就应退还

2017-10-20 09:33: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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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准备装修前,要向物业交纳一定的装修押金,这是很平常的事儿,但市民任女士交的这笔钱,却被物业一扣就是五年,而其原因是由于押金单已丢失。这钱到底该不该退?

  “我5年前交的装修押金,到现在物业都不给退,这实在太不合理了!”10月19日,家住临沂市区王庄路与涑河南街交会涑河城邦小区的任女士打来热线反映,2012年,房子刚刚准备装修时,物业要求交纳2000元的装修押金。“当时物业说装修完只要不破坏主体结构,不违反相关规定,就马上退回来。”考虑到装修完成后这钱可以退,而且每个小区都有类似的规定,任女士也就没在意,将钱交了。

  然而不巧的是,2012年装修完房子后,装修押金单却不小心被任女士弄丢了。“我到物业说丢了押金条这事儿,想退回来押金,但物业说没有押金条,钱就不给退。”任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交押金时,物业人员确实说过要妥善保管押金单,如果丢失将不退押金,但物业那里明明可以查到我交钱的记录,不能单单因为押金单丢了,就把钱扣了吧!

  “这几年我去物业那边要了好几次,但物业都是以没有押金单的理由不给退钱。我想问下,物业这做法到底合理吗?”

  10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涑河城邦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只是打电话到物业说过这事儿,我们也没法分辨真假,业主可以来物业办公室,详细处理。

  押金单丢失,业主交的押金就真的要不回来了吗?对此,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认为,押金单存在的目的是证明钱已经交了,只是作为凭据,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能证明钱已经交了,物业就应当退还,没有理由占有。当然,这还要有个前提,就是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出现破坏装修相关规定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索要装修押金。

  沂蒙晚报记者 陈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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