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买了第二辆车 小区物业不让新车开进小区

2018-02-09 14:26: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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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近期买了一辆新车,但是物业不让新车进小区。”2月6日,家住临沂平邑县明德花园的业主王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车停在大门外又不安全,这让他很无奈。

  “因为没有多购买停车位,就不能开新车进入小区。”王先生说,“我之前的物业费从未拖欠,老车暂时还没卖出去,不能因为这样就不让新车进小区了啊。”

  随后,记者采访了物业,据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对车辆进行管理,并不是没有车位不允许进入小区,而是不允许业主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路面上。小区在路面设置了消防通道,按照规划,车辆需要停放在停车位,如果业主的车辆在路面停放时间过长,不仅容易造成堵塞,也不安全。

  对此,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小区内并不是所有的路面范围都属于消防通道,除了规划内的车位,其他公共部分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利使用。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不侵犯其他业主对共有财产使用的情况下,小区的业主也有权利将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但不包含规划内的车位。物业以不购买停车位为由阻止业主进入小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侵犯了业主的相关权益,是不合理的。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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