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办公室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

2018-04-25 15: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中共临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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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6名(其中A1驾照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技术熟练,能够严格遵守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察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规定。

  (1)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反应敏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无重音、无传染性疾病,不嗜烟酒,身高1.65米以上;

  (2)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实际安全驾驶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4)居住地在兰山、罗庄、河东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发生死亡或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4)受治安拘留处罚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或转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户口所在村居和乡镇(街道)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的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西会议中心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18853975369 15168968886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在通知技能测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报考人员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不得伪造征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料。

  (三)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为上机考试和路考两部分。上机考试主要考察相应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路考按照汽车驾驶员职业测试标准,主要测试驾驶技术和处理应急状况的能力。在计算技能测试成绩时,中共党员加10分,复退军人加10分,驾龄每年加0.5分(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分)。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为2:1。面试主要测试驾驶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所缺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由所在村(居)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春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再续签合同。

  录用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录用手续办理后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签订用工合同后,工资待遇参照原有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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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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