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临沂市司法局专项法律服务在行动

2018-06-06 17:0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鹏 范涛
play
" />

  大众网临沂6月6日讯记者 林鹏 通讯员 范涛)近日,临沂市司法局印发《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全系统实施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伐,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对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代办、领办制度,为重点项目、特殊服务对象等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围绕发展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要素资源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规范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及时充实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和相关考核制度,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班,建好用好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市村(社区)全覆盖。

  组建乡村振兴专项法律顾问团。建立法律顾问团,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围绕乡村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乡村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对乡村企业进行“法律体检”。

  实施公证便民服务。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公证便民服务联系点,在公证机构开辟直通车服务,对乡村振兴产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开展即时上门公证服务。

  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群众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实现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在乡镇设立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村(社区)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农村专职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职能,实现“人员专职、职能落地、效率提升”。

  着力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坚持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抓好纠纷的化解。全面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职责,开展远程帮教会见,协调帮助困难安置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出路。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广泛宣传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标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推进法治扶贫工作。重点抓好贫困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联系服务机制,全面深化专项法律服务、专项法治宣传、涉贫涉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贫困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