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房子没租成还交佣金?交易没成功有权要求退还

2018-09-12 10:56: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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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临沂市区的董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董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但是签了协议后发现,到了晚上房子附近就会施工影响休息,因此决定退租。但却被告知要支付半个月的房租共400元作为中介费。“说好的不要太吵,没想到噪音这么大,谁知交易没达成,却要中介费,这也太不合理了。”董女士拨打热线反映。

  据董女士介绍,前段时间,她想在工作地附近找一套房子,要求不要靠近街道太吵,就在位于市区琅琊王路一房产中介报了名。“当时都说得很明白,包括位置、房型、价格等。”董女士告诉记者,8日上午,她接到了该房产中介的电话,称已经帮忙物色了一套房子,“当时过去看过了房子,感觉房子还不错,谈好价格后,我就交纳了200元的订金,并通过中介签了租赁协议。”由于当时没有带钱,三方同意第二天董女士交齐房租和中介费。

  协议是签了,但有些不放心的董女士晚上又去看了看房子,发现附近不远处有一工地晚上11点还在施工,噪音非常大。由于睡眠长期不太好,董女士当时就感觉上当了,决定退租。“说好的不要太吵,这么大噪音我肯定不愿意;本身就是对方不对,谁知第二天上午,当我去房产中介要求退租时,中介工作人员以违约为由,要求我支付400元作为中介费,这也太不合理了。”董女士感觉不合理,双方僵持不下。

  11日,记者联系了该房产中介,其工作人员张女士称当时该租客确实要求不要临街的房子,且租金在800元以下的3居室房子。“3居室的房子,这个价位的房源本身就少;这个房子不是临街的,我们才推荐的,当时通知客户和房主来看房时,客户看得很仔细,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客户主要试的就是噪音大小问题,感觉没有问题才签约的,我们也不知道会有这个情况。”

  记者又询问了为何收取400元的中介费,该工作人员称这是按照公司规定收取的,“客户当时也详细看过租赁合同并且签字,合同里面也列了承租方将支付半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

  律师说法:

  对此,律师姜涛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中介促成交易,是可以按照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中介费用的。如果交易没有成功,租房人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但是支付给房主的定金不得退还;还有一种解决办法,房产中介可以不退还中介费,但是必须为租房人物色一套房子作为补偿。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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