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

2018-09-14 11:5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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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兰山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法学、法律事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法律相关的专业、中文、文秘、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报名资格与审核

  (一)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彩色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到兰山区人民法院(沂蒙路199号)审判庭二楼现场填写《兰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由本人按通知时间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计算机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及页面设置能力。

  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排名。?

  面试结束后,如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放弃资格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兰山区人民法院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

  参照我院在岗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工作制服。

  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聘用期内违反《兰山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咨询电话:0539-8320889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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