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新买二手房漏水严重 这问题到底谁负责?

2018-10-09 09:26: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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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合同,后来装修入住时却发现房子严重漏水,找原房主和中介,他们都不管,这也太急人了。”9月29日,临沂市民陈女士拨打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陈女士介绍,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今年6月份,他们花掉了多年积蓄在市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会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本以为房子虽然旧点,还能入住,孩子能上学就行了,没想到房子一到手就存在严重漏水。”陈女士说,她当时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的这套房子,“看房时,我进门就看到了客厅的墙壁上有水印和发霉的痕迹,当时房主和中介都再三强调房屋漏水只是小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陈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时觉得对方开出的价格还可以,考虑到户型和周边配套也还行,就没有细想,看房当天就签订了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当时买房时,房主多次强调漏水只是小问题,只需要简单修补就可以,可后来装修需要补漏时,才发现不是这回事,漏水问题其实很难解决,因为水是从楼上渗漏的,下面根本没法解决。”陈女士说,经多方联系调查,他们发现是楼上的防水没做好。

  陈女士不得不多次联系原房主。“多次沟通,楼上邻居后来同意修补,但是提出修补后,要将卫生间恢复原样,楼上漏水导致楼下遭殃,本来就应该楼上负责修缮,没想到却成了我们的事了。”陈女士气愤地说,由于双方分歧难解,漏水问题也迟迟无法解决,导致无法居住,她便向原房主和中介提出赔偿,但遭到拒绝,“中介说他们只是协调,让我们找原房主。原房主则表示,自己事先就说明房屋有漏水问题,我们购买就表示接受,因此没有赔偿义务。我就疑问,这种情况到底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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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出现矛盾,作为房产中介,主要起协调作用,如果购买二手房过程中,中介的承诺在买卖协议中写明,如果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原房主在出售时,如果把房子瑕疵如实告知买方,出现问题,不需要承担过多责任。相反地,若是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而陈女士楼上业主作为一个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如果漏水是由于该房主对房屋的使用或者装修不当而造成引起的,作为楼上业主,有义务配合陈女士做好防水工作。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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