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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临沂沂水交警大队对查获的6名二次酒驾的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理。
上个月,沂水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把农村道路作为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主战场,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沂水各个乡镇中队组织警力严查农村道路上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人货混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并启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坚持做到查纠交通违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这次集中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963起,其中二次酒驾6起,有效地净化了农村道路的交通秩序。
鲁南商报记者 王晓 通讯员 于松果 张芝宝
>>相关信息:兰陵13人终生禁驾
近日,兰陵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了13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13人均为在2017年3月至今年4月期间,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13名禁驾人员中,9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4人因酒驾或醉酒驾驶并构成犯罪被禁驾。禁驾人员中,持有准驾C1型驾照的11人,B2型驾照2人;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只有22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鲁南商报记者 周广聪 通讯员 张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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