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两儿子拒不赡养 老人病重不治 兄弟俩获刑

2018-12-11 11:38: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张慧
play
" />

  “养儿防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养老观念。然而,今年66岁的老人李某却遭到两个儿子遗弃,最终在老年房内孤独离世。近日,李某的两个儿子因犯遗弃罪被判刑。

  李某是临沂市云蒙景区人,她和丈夫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拉扯大,并盖好房子娶上媳妇。丈夫去世后,李某还负担着二儿子结婚时欠的债务。

  然而,正值壮年的兄弟俩互相攀比,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左右,李某住院查出患糖尿病,从那以后住院治疗了三四次,摔倒骨折三次,花费的七千余元医药费都由大儿子支付。老大一直想让二弟平摊这些钱,二弟口头答应,却迟迟不给钱。

  后来,因为承包地问题老二和母亲李某闹了点矛盾。老大一家去青岛打工,一走就是几年。此后,兄弟俩对母亲一直不管不问。李某拖着病体依靠低保金苦度风烛残年。

  今年4月初,李某出现糖尿病并发症,脚部溃烂,病情严重,村干部送其到蒙阴县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需要截肢并住院治疗。因李某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无生活自理能力,多名村干部遂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在外地打工的兄弟俩,分别向兄弟俩告知其母亲的病情,并多次催促兄弟俩回家给母亲治病。然而,兄弟俩都没有回家给母亲治病。李某病重后身体情况一天不如一天,总念叨盼着儿子回来给她治病。

  后来,村干部再次电话联系时,兄弟俩都敷衍推脱继而拒接电话。2018年4月27日,李某因无人照料导致病情恶化,在自己居住的老年房内孤独去世。当天,村干部向蒙山景区派出所报案,4月29日兄弟俩因涉嫌遗弃罪被刑事拘留。

  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兄弟俩对无经济来源且患病的母亲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导致其未能及时就医去世,情节恶劣,兄弟俩的行为均构成遗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法庭上兄弟俩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遗弃母亲这事非常后悔,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两人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的二儿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某的大儿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兄弟俩认罪服判,11月28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通讯员 刘敬松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