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国未成交的钱却不退 4.4万元务工费找谁要

2019-03-18 08:59: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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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家住临沂沂水的孙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通过劳务公司办理出国务工,人没走成,还有4.4万元的费用却迟迟不给退,让其着急不已。

  据孙先生介绍,2018年7月,在别人介绍下,他在位于沂水县新华路的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办理出国劳务的协议,并交纳了5万元的费用。

  “刚开始说的出国劳务地点是韩国,当时负责人称,干得还是老本行,1年能挣10万块钱左右,而且交钱时,对方承诺,当年9月份就可以出国。”

  孙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自从报名后,他就辞去了现在的工作。“都是为了赚钱才报名出国劳务的,费用大部分是借的,加上自己攒的钱交上去的,挺不容易的。”孙先生说,谁知等到了2018年9月份,他却被告知去韩国的劳务取消了,要改成去别的国家,“他们说这次要去欧洲,做的是同样的工作,工资更高,而且承诺2019年元旦左右即可出发。感觉也还行,我就改签了合同,并参加了培训,谁知后来却没了动静。”

  孙先生说,随着出国日期是一推再推,由于没了经济来源,生活也变得艰难起来。到了2019年春节还没安排,他便到劳务公司讨说法,“他们说由于国外用工公司的原因走不了了,让再等等。大半年过去了,一推再推,家里急着用钱,我打算不出国了,要求把钱退回来。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多次与劳务公司协商,他们就给了6000元,剩下的4.4万元却拖着不给了。”

  随后,记者根据孙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劳务公司,其工作人员称,他们主要是担任联系人,负责招人出国务工的是外省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在国外有承包的工程项目,从去年开始,让我们帮忙找人。由于出国手续都是该施工公司办理,而且只有交上钱,才给办理手续,收到钱后,我们就将钱交给了该公司,没想到出现了这种情况;不是不给,目前公司已经退还了部分费用,剩余的钱我们正在积极沟通。”

  律师说法:

  责任归谁要看 双方关系和协议约定

  对于劳务公司的解释,孙先生感觉不能接受,目前已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钱交给谁,就与谁形成了合同关系,责任归谁,首先要看双方之间的关系和协议约定。“该事件中,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完成出国务工,是中介方没有完成介绍造成的,作为介绍方,不但要退还保证金,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派遣合同,要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处理。”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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