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执行 临沭法官为八旬老人追回赔偿款

2019-07-17 19:51:00 来源: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 作者: 邓梦娇 张琳 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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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7月17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琳 张伟伟)“赵奶奶您的赔偿款已经打到银行账户,您记得查看”。近日,申请人赵某在儿子时某的陪同下来到临沭法院,看着自己的赔偿款,赵某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据悉,赵某已年逾八旬,在老伴去世后,所在村委便将赵某与老伴合种的1.6亩土地收回,赵某和时某便将村委告上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村委返还赵某和时某土地1.6亩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案件因村委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而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李玉会立即按照“五个一律”执行措施,对村委的财产进行查询,但村委在经管站的代管资金仅有1949元,李玉会又找到村主任了解情况,发现村里不仅没有收入来源,更是债台高筑,除赵某外,其他好几位村民的赔偿款均未落实到位,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一边是赵某的殷切期望,一边是村主任的无可奈何。正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被执行人村委向承办人说了一件诉讼案件,使本案执行有了新的希望,被执行人村委早先因发包土地,对案外人王某享有到期债权41230元,该案件虽已调解完毕,但王某迟迟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村委了解到王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便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及时向其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法官你放心,我一定会配合咱法院工作,明天一早我就去法院把钱交上,这么大热天辛苦您跑一趟了。”可一连几天过去了,王某迟迟没有动静,电话已是关机状态,承办人立即带上法警来到王某家中,承办人告诉其迟迟拖延并不能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严重的将构成拒执犯罪,况且其有能力履行。

  充分认识到严重后果后,王某当天下午便将案款汇入法院账号。承办人李玉会依法代位执行了被执行人村委享有的对王某的到期债权,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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