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小区内临时停车被砸坏了 物业要不要担责?

2019-08-05 09:16:00 来源: 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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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朋友家串门,车停在小区内玻璃却被人给砸了,我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却被告知我停车的地方属于监控盲区。之后这个小区的物业就什么说法也没有了,太气人了吧。”8月2日,家住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陈女士在热线中气愤地说。

  据陈女士介绍,8月1日中午,她驾车带着家人到位于河东兰亭路附近一小区探亲访友,顺便将爱车停在小区里。“当时小区内车辆比较多,虽然我把车停在了停车位里,但车尾部还是伸出了停车线一小截。”陈女士说,后来下午出来时,有车辆挡住了她的车,加上她又喝了点酒,当天就没有把车开走。没想到第二天,她接到了朋友的电话,说是车子玻璃被砸碎了。

  陈女士告诉记者,听到消息后,她立即赶到现场。“整个后挡风玻璃都花了,裂痕直径约有10厘米,呈‘蜘蛛网’状;还好有贴的玻璃膜,不然肯定都碎了。周围还有散落的砖头碎片,一看就是砖头砸的。”陈女士告诉记者,看到该情况后,她便和朋友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希望能调取监控,查找肇事者,却被告知事发区域属于小区监控盲区,“他们说由于小区监控未全覆盖,我停车的位置恰好是监控盲区,没法查找。”

  陈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没有找到肇事者,朋友就询问物业如何处理?“车停小区被砸,却没有监控,这种情况肯定是物业疏于管理导致,按理说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们却说,我属于外来车辆,并没有收费,他们只负责提供停车的场地,并不负责车辆保管;我就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小区物业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目前,陈女士已向相关部门反映。

  律师说法:

  对此,律师姜涛表示,因为被砸车辆是外来车辆,并不属于小区业主的车辆,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担责,应以其是否履行了秩序维护、安保等职责,作为判断标准。“物业负责小区的停车管理服务工作,只要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了秩序维护、安保等职责,那么如果临时停放的车辆在小区内受损,物业公司就无需担责。但是如果物业公司发现有人恶意破坏,却没有尽到制止义务,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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