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山东高校试行分类考核 设置定量考核指标

2019-11-06 08:17:00 来源: 沂蒙晚报 作者: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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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将是山东高校进行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的基础,以促进形成我省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分类与导向、考核内容与方法、考核结果与使用和组织与实施等四个方面。本次考核沿袭了传统的按人才培养层次定位的分类方式。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和高校发展基础,按照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三个类型,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分类考核。

  根据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结合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分类确定各高校年度考核结果。每个类型考核结果分别设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考核高校总数的25%,各类型高校优秀等次比例大致相当。各类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后20%的,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有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高校,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

  据了解,此次考核内容进行了系统设计。坚持共性要求与个性要求相结合,突出各类高校个性要求。其中,共性要求权重占40%,包含重点任务、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创优、综合测评等指标;个性要求权重占60%,包括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指标。

  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特点,针对有个性要求的考核指标,分类设计考核权重和考核内容。比如,对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突出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指标权重,引导学校以培养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领社会发展为科研导向,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实力。

  临报融媒记者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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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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