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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4月10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孙常胜)4月7日14时许,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居民陆某芳与驾驶人王某强为他人车辆处理违章后,欲付费进行交易时被郯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违法嫌疑人陆某芳系案件中介人,也就是所谓的“黄牛”、“车虫子”,她经常联系有欲卖分的驾驶员为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王某强系此次交易中的卖分人,此起案件中他共计卖了35分,商议成交价是440元。由于,在交易现场被抓获,证据确凿两名违法嫌疑人对各自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陆某芳、王某强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为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王某强代他人车辆处理的5条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被交警部门依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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