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临沂市司法局开会这样强调

2020-05-13 16:38: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林鹏 董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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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5月13日讯记者 林鹏 通讯员 董新华)5月12日,临沂市司法局召开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系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动员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兆英,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副组长刘思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第五片区相关同志出席会议,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国主持会议。

  牛兆英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要认清形势、勇担使命,全面深化提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质量成效。要坚持政治统领,夯实基层党建。要坚持不懈抓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不懈抓紧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要深入开展“机关党建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继续深化“创弘扬沂蒙精神先锋党组织、做新时代担当奉献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互联网+党建”思维,大力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优化改进支部工作考核,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历练和教育管理方式创新,实现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双提升。要做优做强党建品牌,实施党建品牌提升工程、支部工作法覆盖工程,深化提升文明创建成效。要坚持惩防并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压实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分解“全覆盖”、责任落实“无盲区”、思想认识“无偏差”。要抓常抓实教育,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关键人”“关键时”教育,切实发挥教育固本作用。要抓细抓严防控,深化制度防控、风险防控、思想防控,抓常作风建设,做到一刻不松、一抓到底。要抓早抓准监督执纪,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运用,既管思想又管行为,既抓问题又抓苗头,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监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长严。

  牛兆英要求,要对标“纪律部队”,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在前期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紧板、绷紧弦,重锤连敲促深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要集中抓好专项教育整治。利用一个月时间,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集中时间抓学习集中精力查问题集中力量抓整改“三个集中”,掀起深学、严查、真改的新热潮。要持续打好纪律作风建设年硬仗。将问题查摆整改贯穿始终,按照每月主题,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检视问题清仓见底、整改提升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入,确保每个主题学习有收获、排查有深度整改见成效。要坚持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并举,机关、行业统分结合,与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以扎实的成效接受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牛兆英强调,要深化党建驱动,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要强化行业党建规范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探索推进行业党建向其他法律服务行业的延伸覆盖,着力健全、建强行业党组织组织,建好行业党员队伍,提升行业党建“两个覆盖”质量。要深化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意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强化行业发展政治引领,做优做强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健全完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要求,积极培育先进行业文化,努力塑造忠于法律、弘扬法治、司法为民、公正文明、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贯彻落实市局339法律服务便民利民长效措施,着力整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要严格行风监管坚持职能科室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完善法律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群众评议机制和投诉、查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检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大对违法违纪机构、人员的处罚惩戒力度。

   

  刘思梦在讲话中分析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市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决心力度,介绍了2019年派驻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对市司法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落实落细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进行了强调,并对密切派驻监督与党组主体监督协作配合提出了希望。

  会上传达了全市党的建设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会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办,在市局设主会场,各县区设分会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局机关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市属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党组织和行业党委(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秦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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