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交警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进入公示期

2020-10-15 17:4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孙全军 宋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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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孙全军 宋明慧 临沂报道

  为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南大队在城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一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监控设备的点位和功能进行公示。

  该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为县城振兴路与丹阳路交会处,主要功能是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日,公示结束后将正式启用。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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