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梢、带路”,真不该 !

2021-03-16 14:54:00 来源: 沂蒙晚报 作者: 梅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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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当场抓获一非法“盯梢、带路”男子。

  据悉,为躲避警方的查处,有些人动起了歪心思,专门干起了“带路人”。所谓的“带路人”就是盯梢、跟踪警车,为违法车辆通风报信逃避检查。

  3月11日凌晨2时许,河东交警大队接到一起事故报警,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可是刚出大门没多远发现一辆白色“大众牌”小轿车停在大队门口东侧的辅道路边,驾驶员正抱着手机坐在车上,鬼鬼祟祟形迹有些可疑,民警觉察到该男子可能有问题,但急于勘察事故就先将此事放在一边。可驾驶警车刚行驶了没多远,细心地民警发现“大众牌”小轿车也跟了上来 。

  民警凭多年的经验判断,如果该车确是“带路的”,过会一定还会再回来的。为了不打草惊蛇,掌握更扎实的证据,民警联系指挥中心调取该车辆跟踪行驶卡口信息,决定勘察完事故回来将该带路男子一举查获。

  果然不出所料,民警在勘察完事故回来后,该男子又回到了老位置,正笑嘻嘻的抱着手机坐在车上。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没等民警开口,该男子心虚地说道:“没有对讲机,我不是带路的。”“你怎么知道是查你带路的?不是带路的你怎么知道用对讲机?”民警反问到。

  民警将已掌握到的证据出示给刘某,并向其普及了拒不配合的后果,他这才将手机交出。在刘某的手机中发现,刘某通过多个微信群发布了多条关于执法车辆车牌号及其位置的信息。

  通过调查,刘某承认了自己通过驾驶私家车尾随、盯梢方式,并利用微信群向超载车辆实时报送具体位置,用以逃避检查,从中谋取利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跟踪、盯梢交警的“神秘带路人”被河东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陆永文 姚聪聪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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