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交警|为什么要戴头盔?真实案例告诉你

2024-04-19 17:37:33 来源: 北城交警 作者: 汪昭华 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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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为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连日来,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劝导整治行动。

  期间,大队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带领民警辅警,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持续开展劝导整治。

  行动中,各中队及后勤科室在辖区重要路口、路段设立劝导点,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劝导、查纠行动,并现场开展宣传教育,向骑乘人员讲解不戴安全头盔及闯红灯、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理念,切实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出行 文明守法”的交通安全氛围。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遇到交通事故,安全头盔能有效减轻头部伤害程度。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闯红灯。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岔路口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不逆行。很多骑车人图省事或不愿绕行,经常逆向行驶,给正常行驶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各行其道。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出路口时要观望。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自顾自通行,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警惕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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