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临沂新闻 >

团中央给予临沂三区九县团委专项经费支持

2012-12-21 16:07 作者:庄红 来源:本网原创
近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拨付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地区团县(市、区)委专项经费的补充通知》(中青〔2012〕57号),将临沂市三区九县和淄博市沂源县,潍坊市临眗县,济宁市泗水县,泰安市新泰市,日照市五莲县、莒县等18个沂蒙革命老区县(市、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支持政策,给予每个县(市、区)团委3万元专项经费。

        大众网临沂12月21日讯(记者 庄红)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2011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11〕100号)精神,近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拨付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地区团县(市、区)委专项经费的补充通知》(中青〔2012〕57号),将临沂市三区九县和淄博市沂源县,潍坊市临眗县,济宁市泗水县,泰安市新泰市,日照市五莲县、莒县等18个沂蒙革命老区县(市、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支持政策,给予每个县(市、区)团委3万元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用于团中央重点部署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基层团干部培训、非公企业团建、驻外团组织建设、青年创业就业、关爱农民工子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项目。 
        此前,团中央还给予临沂市三区九县的15个乡、镇、街道团委1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