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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陵治理三轮再出组合拳 5天回收600辆

2014年10月14日 07:52:00 作者:陈牛 衣方杰 来源:琅琊新闻网
在载客三轮车回收场地内,现场围满了前来打价出售三轮车的车主。对自愿放弃车辆回收,并承诺不再用于营运的,由交警部门切割掉车辆顶棚后交还三轮车驾驶人。对于自愿放弃车辆回收,并承诺不再用于营运的载客三轮车,由交警部门切割掉车辆顶棚后交还三轮车驾驶人。

      3年前,面对县城近万辆的营运三轮车,临沂兰陵县没有采取单纯的打压政策,而是化打压为规范,采取挂牌登记、逐年分批取缔的办法,有效减少了三轮车的数量。日前,临沂兰陵县再出治理“组合拳”,通过延期缓冲、回收补贴、就业安置、划分禁区等多项措施,继续加大三轮车集中清理力度。

      今年5月,记者来到兰陵县中心城区一些道路上看到的景象是,载客三轮车三五成群,在马路上急速行驶,一些超市、商场附近,十多辆载客三轮车聚集停靠在路边等待拉客的现象比比皆是。10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兰陵县中心城区时,看到的情况却大不一样。路边的三轮车寥寥无几,马路上也只偶尔见到几辆行驶的三轮车,县城的很多路段都挂上了禁止载客三轮车通行的标志牌,一些护栏上还设置了致三轮车驾驶员的通告等信息栏。由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在县城各路段上随处可见,对违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查扣。

      兰陵县发生的这一变化,归功于近期开展的新一轮载客三轮车集中清理行动。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8月,兰陵县就已开展载客三轮车集中清理规范行动,按照“源头治理、总量控制、逐步取缔”的思路,根据购买日期为载客三轮车挂上A、B、C三种牌照,给三轮车从业者一个过渡期,形成清理规范的“缓冲带”。三年时间里,全县登记城区载客三轮车3320辆,政策性取缔6000余辆,查扣处理非法载客三轮车2700台次,拆解290辆,并采取分批取缔的方式,相继取缔了A牌、B牌载客三轮车共计613辆,将三轮车的总量控制到了2707辆。

      按照原计划,今年8月30日前,剩余的C牌载客三轮车也将予以全部取缔。但出于多种因素考量,兰陵县决定再度延长取缔的缓冲期限,并同步开展回收补贴、就业安置、完善公共交通等一系列措施。

      ●延期缓冲

      取缔为何推迟到明年8月底?

      据兰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宋加贤介绍,在新出台的方案中,1年的缓冲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依法取缔城区C牌、无牌等载客三轮车。

      “之所以延长缓冲期,主要是考虑到营运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这个群体主要是失地农民、下岗人员、残疾人,实行一刀切取缔、大规模清理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需要让这部分人群有一个能够接受的缓冲期,这个缓冲期同时也是老百姓出行观念的转变期。”宋加贤说。

      ●划分禁区

      今年划定限行路段,明年划定限行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兰陵县城区滨河东路(含)以东,新城区及顺和路、兰陵路、泉山路全段为限行路段,禁止所有载客三轮车进入,城区其他道路上不能出现扎堆停放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依法予以查处。2015年9月1日起,兰陵县城区文峰路(含)、顺和路(含)、迎宾路(含)、泉山路(含)四环以内为限行区域,禁止所有载客三轮车进入。

      同时,兰陵县集中清理城区载客三轮车领导小组抽调公安、交通、城管、工商、民政、公路、农机、质监、交警、街道、经济开发区、乡镇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550人,组成路面稽查队伍,分5个小组开展路面稽查工作。

      ●回收补贴

      车辆回收获大部分车主认可,5天收了近600辆

      自今年10月8日开始,兰陵县载客三轮车、代步车的回收工作全面展开。13日上午,记者在兰陵县交警大队院内专门设立的载客三轮车回收场地内看到,几十名从业者正在办理车辆回收手续,现场十分火爆。

      据宋加贤介绍,回收车辆补贴款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根据载客三轮车的新旧状况,由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核价后,由县环卫集团出资收购,用于农村环卫事业;二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车辆驾驶人所在的乡镇或街道筹集资金以奖励的形式进行补贴。

      “在10月20日之前回收的车辆,乡镇和街道按照1500元每辆的标准进行奖励;10月20日至11月1日这个时间段内回收的车辆按照1000元每辆进行奖励;1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间回收的车辆按照500元每辆进行补贴;11月10日之后的不再有奖励。”宋加贤告诉记者,兰陵县制定的载客三轮车回收标准是比较人性化的,能够让大多数人接受,“自车辆回收工作开展以来,短短5天时间里,已经有近600辆载客三轮主动要求出售。”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对于车辆回收的补贴金额,大部分三轮车车主表示基本认可。

      对于自愿放弃车辆回收,并承诺不再用于营运的载客三轮车,由交警部门切割掉车辆顶棚后交还三轮车驾驶人。

      ●就业安置

      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纳入低保、代缴保险、免费培训

      载客三轮车、代步车从业者放弃营运后,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部分人面对的就业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关乎着取缔工作能否顺利实施。为此,兰陵县研究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确定有困难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免费参加就业培训;人社部门积极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安排。

      13日下午,记者在兰陵县交警大队院内的三轮车回收场地内看到,中国人寿、九州超市等多家用人单位在此设立了咨询台“招贤纳士”。“针对这部分放弃营运的三轮车驾驶人,我们将根据公司的用人标准和岗位需求,选取部分适合的人进行录取。”即将开业的九州超市兰陵分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单位咨询台摆出的3天多的时间里,已经有近20人进入了公司的试用名单,他们大多被安排在了营业员、收银员和保安的岗位上。

      同时,兰陵县职业教育中心还将分三批对城区载客三轮车、代步车车主进行家政服务、服装制作、机电三个专业的免费就业培训。“只要他们(放弃继续营运的载客三轮车、代步车从业者)和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县财政将代替用人单位缴纳该职工在接下来3年内的养老保险。”兰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宋加贤对记者说道。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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